中國質量新聞網訊(廣島)近日,網絡流傳的一段關于福建永輝超市工作人員“腳踩凍貨行走”的視頻引發關注和熱議。

圖片來源:網絡視頻截圖
視頻顯示,10月30日,位于福建三明萬達廣場的永輝超市內,一名身穿永輝超市工作服的員工坐在冷柜內,隨后起身穿鞋腳踩在冷凍海鮮產品上邊走邊“作業”。
問題屬實,福建永輝超市致歉
對此,11月1日,福建永輝超市微信公眾號發布福建永輝超市有限公司關于福建永輝三明萬達店“超市銷售人員直接腳踩凍貨上行走”事件的致歉信。
該致歉信指出,10月30日,有網友反映福建永輝三明萬達店“有超市銷售人員直接腳踩凍貨上行走”。經公司調查,網友反映的問題屬實。對相關情況的處理措施是:因海鮮凍品柜臺員工嚴重違反公司有關操作規范,在處理貨品時造成此次惡劣事件的發生。門店已第一時間將柜臺產品全數下架銷毀處理,對柜臺進行全方位清洗消毒。對涉事門店的違規員工本人及門店相關管理干部,依據公司相關管理條例進行了嚴肅處理。同時,公司已主動向有關部門匯報事件調查經過及處理結果,積極配合監管要求,做好整改工作,保障百姓食品安全。
該致歉信還表示,公司將以此為鑒,全面組織對門店全體員工的食安管理條例宣導與培訓。秉承食安問題零容忍態度,堅決杜絕此類事件發生。持續完善各項工作制度,責任到人,執行到位。

圖片來源:福建永輝超市微信公眾號
今年多次上食品抽檢“黑榜”
中國質量新聞網注意到,僅今年,福建永輝超市已多次因食品抽檢不合格被市場監管部門“點名”。
2020年6月24日,浙江省舟山市市場監管局普陀分局發布的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1-4期)顯示,福建永輝超市泉州市南安水頭店銷售的來自標稱“浙江裕子興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小墨魚干,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0.084,不符合GB 5009.34-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測定》(要求不得檢出)。
2020年6月9日,福建省市場監管局發布的關于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顯示,福建永輝超市泉州豐澤浦西萬達廣場店銷售的牛肉產品(標識生產日期:2019年11月11日)(國抽抽樣編號為GC19000000606430538)克倫特羅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2020年5月29日,福建省市場監管局發布的2020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第18期)顯示,福建永輝超市泉州市南安水頭店銷售的活泥鰍(購進日期為2019年12月11日),被檢出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不合格(檢出值為506μg/kg;標準值為100μg/kg)。
銷售不合格食品曾被處罰
此外,福州市鼓樓區市場監管局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鼓市場監管罰字〔2017〕074號)顯示,經查,福建永輝超市從福州鑫源鴻水產有限公司購進三眼蟹(公)(海蟹),由后者于11月7日晚、11月9日分別送貨到福建永輝超市國棉店、融僑店上架銷售。福建永輝超市于2016年11月9日從福州市馬尾區興淦活鮮水產品批發商行購進明蝦(海蝦),在融僑店上架銷售。
2016年12月10日,福建名成萊茵檢測服務有限公司出具根據福州市市場監管局的委托對以上明蝦(海蝦)【No:FZ16-GLN-490】《檢驗報告》稱:經抽樣檢驗,呋喃唑酮代謝物項目不符合農業部公告第235號的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12月15日,福建名成萊茵檢測服務有限公司出具對以上三眼蟹(公)(海蟹)的抽樣檢驗【No:FZ16-GLN-460】、【No:FZ16-GLN-463】《檢驗報告》稱:經抽樣檢驗,鎘項目不符合GB 2762-2012的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至查獲時止,上述商品共計銷售款7422.4508元,獲利916.4508元,總計貨值金額9424.7116元。
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禁止生產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規定,已構成銷售不合格食品行為。
2017年5月12日,福州市鼓樓區市場監管局對福建永輝超市沒收違法所得916.4508元,并處罰款50000元整。以上罰沒款共計人民幣50916.45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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