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河北唐山市市場監管局、唐山市消協公布2020年度十大消費維權典型案例,涉及以講座名義售賣劣質商品案例。
2020年年初,遵化岳先生在某電器超市聽健康講座之后,在該超市花費2980元購買了一臺凈水機,并免費領取價值三四百元的廚房用品,當時的岳先生覺得占了便宜心里很是高興。2020年6月份,岳先生老兩口開始使用飲水機,使用中發現地面總有少量的水滴,開始還以為是灑在地上的水,后來看到放置飲水機的地面一直不干,才發現是新買的飲水機漏水造成的。隨即找到該電器超市要求退貨,售后服務部門以無質量問題為由不予退貨,岳先生又先后多次找到該超市的銷售人員、店長、業務經理、售后服務人員,均未實現退貨目的,以致身心俱?!瓱o奈之下,找到遵化市消費者協會尋求幫助,為自己討回公道。
處理過程及結果
得知岳先生的遭遇后,消協工作人員立刻與商家聯系溝通,多次與其店長、經理、售后部門進行磋商,并到電器超市進行現場調解,商家在明晰《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消費者的權利與經營者的義務等相關內容后,最終同意退貨退款。2020年9月1日上午,80多歲高齡的岳先生滿懷激動的心情,將一面寫著“全心全意為民 時刻處事講公道”的錦旗雙手送到遵化消協工作人員手中。
案例評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三條“經營者應當保證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情況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具有的質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第二十四條“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贝税钢?,消費者反映的飲水機漏水問題,超市應該第一時間內派人對產品進行查看,對存在的質量問題,應及時與售后服務部門取得聯系確認是否應該予以退貨或更換新機處理。商家對飲水機本身存在質量問題不作出真實、明確的答復,采取種種推辭不予退貨行為已經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有關規定。超市以老人健康講座為名,利用老年人愛占小便宜的心理進行誘導消費是不對的。提醒廣大消費者,尤其是老年消費者朋友們,盡量不要參與那些所謂的“健康講座”,避免占小便宜吃大虧,要知道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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