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了第一批違法違規商業宣傳炒作廣告典型案例,涉及廣州中汽展覽有限公司發布虛假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為宣傳在廣州國際采購中舉辦的多個展會,在其網站對外發布:“與‘廣交會’同期同地舉行,中汽壓鑄展,交易最佳平臺!”,并在該網站的企業榮譽下方使用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圖片;其發布邀請函內描述將邀請來自各個國家和地區的采購商、供應商及國際著名采購物流協會組織率團到會參觀采購,邀請政府高級官員、專家、學者、國際著名機構代表及企業代表等專業觀眾出席,以及在“企業榮譽”中寫有“政府重點支持會展公司、廣東省十佳展覽公司、中國會展業極具影響力會展企業、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理事單位、中國電源工業協會副會長單位、中國汽車行業協會副會長單位、廣東省汽車用品商會副會長單位、廣東省機器人協會副會長單位”和“戰略合作”中列有有關政府行政機關等內容,但當事人均無法提供相關證據材料。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第九條的相關規定,廣州市海珠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1年4月12日對其作出責令立即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罰款60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供稿:廣東省市場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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