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閆冬)近日,南昌市衛健委公布9月份衛生健康行政處罰案件,涉及多家醫療機構。其中包括江西嘉佑曙光骨科醫院。
洪衛醫罰[2021]506號、洪衛放罰[2021]503號分別顯示,該院授權級別為一級、部分二級的住院醫師李某為患者開展了三級手術;該院放射科機房內使用的個人防護用品不符合防護要求。第一個行為違反了《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第二個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對上述兩種行為依據《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第四項、《江西省衛生計生行政處罰裁量權細化標準(試行)》第八條、第十七條第一款一般處罰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條第二項、《江西省衛生計生行政處罰裁量權細化標準(試行)》第八條、第十七條從輕處罰的規定。南昌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對江西嘉佑曙光骨科醫院有限公司給予警告并罰款25000元,同時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為。
公開資料顯示,江西嘉佑曙光骨科醫院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成立,注冊資本1000萬元。法定代表人張思思。據其官網介紹,該醫院建筑面積達3萬余平方米,設置床位400張。專注于為江西乃至華東地區骨病、骨傷患友提供高品質、專業化的骨科診療服務。可以開展保守治療、微創治療及各類高難度開放性手術。醫療設施先進,擁有百級層流凈化的手術室16間,重癥監護室(ICU)和4000平米的康復治療區。采用先進的骨科診療技術和醫療設備,配有64排螺旋CT、MRI、大型高壓氧艙、DR、大型C臂、蔡斯手術顯微鏡等一批具有先進診治水平的大型儀器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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