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為嚴格整治電動自行車行業亂象,嚴厲打擊電動自行車領域違法違規行為,南京市市場監管部門持續加大專項執法力度,截至目前,市市場監管局共立案234件,收繳罰沒款219.1萬元,涉刑移送公安案件5起?,F公布一批典型案例以作警示。
一、南京利行貿易有限公司銷售不符合國標的電動自行車案
2021年9月14日,溧水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市局統一部署,對南京利行貿易有限公司倉庫實施檢查,現場發現13個型號114輛“小刀”電動自行車存在改裝坐墊、加(改)裝電池盒等情形,涉嫌不符合國標要求,溧水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上述電動自行車實施扣押行政強制措施。經查,上述電動自行車中12個型號檢驗結論為不符合國標要求,其貨值金額為268870元。上述13個型號114輛電動自行車均存在加(改)裝電池盒、改裝坐墊等情形。
2021年12月9日,根據《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溧水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南京利行貿易有限公司銷售不符合國標要求的電動自行車的行為,責令其改正并處罰款537740元。對其加(改)裝電池盒、改裝坐墊的行為,根據《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責令其改正并處罰款5000元。以上罰沒合計542740元。
二、江蘇速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違法銷售強制性產品案
2021年5月21日,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認證處會同溧水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江蘇速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經營場所開展檢查,對該公司在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暫停期間繼續出廠、銷售不符合認證要求產品的行為,按照《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認證認可條例》有關規定,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并決定處罰款150000元,沒收違法所得49947.56元。
三、南京松燕車輛發展有限公司銷售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電動自行車案
2021年9月14日,質監稽查支隊會同江寧公安分局民警對南京松燕車輛發展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F場查獲涉嫌質量問題電動自行車1104臺。經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檢驗,上述電動自行車鞍座長度和整車質量兩個項目不符合GB 17761-2018《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標準規定要求。合計貨值金額2166073.50元,因涉案貨值已涉嫌刑事犯罪,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四、玄武區乾進電動車銷售中心銷售改裝動力裝置和外觀的電動自行車案
2021年7月6日,玄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珠江路609-1室現場檢查玄武區乾進電動車銷售中心,發現其店內正在銷售2輛踏板下面加裝電池倉、鞍座為50厘米的電動自行車。2輛電動自行車均是該銷售中心從經銷商購進。該銷售中心為方便銷售,在店內對2輛電動自行車進行改裝。該銷售中心銷售2輛踏板下面加裝電池倉、鞍座為50厘米的電動自行車的行為違反了《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第十二條第(二)項和第(四)項。依據《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玄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處以罰款人民幣15000元。
五、浦口區邵積靜電動自行車銷售部加裝、改裝電動自行車案
2021年5月11日,浦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浦口區邵積靜電動自行車銷售部依法檢查,現場發現該銷售部銷售的1輛電動自行車存在改裝、加裝行為。該銷售部在其營業部內對其改裝坐墊(加長)、改裝坐墊下電池倉(加深)、腳踏板下方加裝電池倉、加裝尾翼倉的行為違反了《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第十二條第四項的規定,依據《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浦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1年9月14日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其罰款30000元。
六、秦淮區市場監管局查處陳輝強百貨銷售中心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案
2021年4月14日,秦淮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陳輝強百貨銷售中心的展銷大廳內有27輛電動自行車與對應車輛產品合格證登載的圖文信息不符,存在加裝車廂、加長座椅的行為,同時展廳內有24個未安裝的加長座椅。經查,該銷售中心銷售的27輛電動自行車均已改變了車廂外形結構,屬于改裝車輛。24個加長座椅均為該銷售中心用于改裝電動自行車車廂外形結構的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鞍座配件。陳輝強百貨銷售中心違反了《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第十二條的規定,秦淮區市場監督管理依據《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對其罰款人民幣40000元。
七、高淳區古柏鎮德宏修理部銷售非法加裝和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案
2021年3月,高淳區市場監管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高淳區古柏鎮德宏修理部銷售的3輛雅迪牌電動自行車鞍座前端在水平方向位置上超過了中軸中心線,涉嫌不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的相關要求。經查,該修理部在銷售電動自行車時,為迎合消費者的需要,私自對3輛車的車座進行了更換,并對另1輛車進行非法加裝。更換車座的3輛車經檢驗不合格。高淳區市場監管局依據《產品質量法》和《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對當事人處以30000元的罰款。
八、建鄴區易來德電動車經營部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案
2020年11月8日,建鄴區易來德電動車經營部從無錫小刀電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購進小刀TDT20354Z電動自行車4輛,進貨價格是500元/輛。2020年11月25日,該經營部對上述4輛電動自行車改裝電池組盒。2020年12月1日,建鄴區市場監督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委托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對該經營部銷售的該批電動自行車進行抽檢,檢驗檢測報告顯示充電器與蓄電池項目不符合標準,檢驗結論為不合格。該經營部違反了《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構成了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安全標準和要求的產品的違法行為。建鄴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其作出責令改正、沒收小刀TDT20354Z電動自行車3輛、沒收違法所得3080元、罰款28640元的處罰決定。
九、江北新區新拓電動車經營部非法改裝、加裝電動自行車案
2021年7月9日,江北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轄區內電動車經營單位全覆蓋檢查時發現,江北新區新拓電動車經營部對在售的三輛雅迪電動自行車(型號:TDR2390Z)實施了加裝蓄電池盒、改裝鞍座的行為。該行為違反了《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第十二條第(二)項的規定,依據《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江北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作出以下行政處罰:處罰款人民幣10000元。
十、鼓樓區鵬鑫電動車銷售有限公司非法改裝、加裝電動自行車案
2021年9月14日,南京市鼓樓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南京鵬鑫電動車銷售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8輛電動自行車外觀與《電動自行車產品合格證》不符。經查,上述電動自行車系該公司改裝而成,改裝行為主要有更換加長坐墊、增加鞍座。該公司上述改裝行為違反了《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相關規定,11月26日,鼓樓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公司作出罰款28000元的行政處罰。
(供稿:南京市玄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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