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網絡購物作為一種全新的購物方式,具有不受時間限制、商品信息量大、相對實體店同類商品價格較低等特點,其方便和快捷受到越來越多消費者的青睞。但由于買賣雙方在網絡發生交易,信息存在不對稱性,消費者容易落入購物陷阱,導致合法權益受到侵害。
2021年1月,山東煙臺市蓬萊區劉女士在某網購店購買了一件羊絨衫,劉女士非常滿意,立即要拍下付款,商家客服告知劉女士如果微信付款即可九折購買,并一再承諾不滿意無條件退貨,于是兩個人互加微信好友,劉女士支付320元購買了羊絨衫。劉女士收到貨后洗滌了一次,發現縮水特別厲害,于是通過微信聯系商家,說明問題后,商家告知是劉女士洗滌不當造成的,劉女士不認可,多次聯系商家,商家均不回復。劉女士隨即找到了某網發現此店鋪已經停止經營,無奈之下劉女士投訴到蓬萊區消費者投訴中心。
接到劉女士的投訴后,山東煙臺市蓬萊區消費者投訴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根據微信上的電話多次聯系經營者,均無人接聽。工作人員告知陳女士:《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消費者通過網絡交易平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消費者也可以向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要求賠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費者承諾的,應當履行承諾。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或服務者追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明知或者應知銷售者或服務者利用其平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銷售者或服務者承擔連帶責任?!?/p>
如果劉女士在正規的網絡平臺購物,出現糾紛后可以向網購交易平臺投訴,但是在微信上購買的商品出現問題后,消費者的購買行為就變成是經營者和消費者之間的私下交易,未經第三方平臺交易,增加了交易風險。而且微信上賣東西的商家大多沒有實體店鋪,如果買賣雙方出現分歧,往往會面臨無法主張權利的困境。消投中心建議劉女士通過司法途徑解決微信購物糾紛。
山東煙臺市蓬萊區消費者投訴服務中心提醒廣大消費者:一是網絡購物盡量選擇信譽較好、證照齊全的大型電商平臺,這類平臺的付款有嚴格的程序,退換貨、維權取證較為方便快捷; 二是不要輕易相信以各種理由要求直接轉賬至私人賬戶,或點擊其他不明來源的網絡鏈接,這將會脫離正規網絡交易平臺的安全監管,給消費者帶來損失;三是消費者一定要保留好購物憑據。要妥善保存聊天記錄,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可撥打12315向商家所在地的市場監管部門投訴或通過司法程序解決。
(王健 韓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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