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哈爾濱市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開展以來,聚焦民生所指、民意所向、民心所盼的重點領域突出問題,重拳出擊,依法對“神醫”“神藥”等虛假違法廣告進行從嚴從快查辦,有力震懾了違法發布廣告行為,凈化了廣告市場秩序,提升人民群眾的安全感。
醫療廣告不能想發就發,發布醫療廣告應當由廣告審查機關進行審查,嚴格按照批件內容發布。
案情簡介
日前,根據全國互聯網廣告監測平臺監測發現,“某某美食網”微信公眾號發布的“天滋晏光電”醫療廣告內容涉嫌違法,省市場監管局交辦給市市場監管局調查處理。
經查:當事人是一家醫療美容門診部,推出醫療美容套餐項目后委托給一家廣告公司負責設計制作廣告內容,并找到“某某美食網”微信公眾號主辦單位在其微信公眾號上進行發布、宣傳。該微信公眾號從發布到調查時實際點擊閱讀人數56人,當事人到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辦理了《醫療廣告審查證明》。
當事人作為醫療機構在“某某美食網”微信公眾號上發布“天滋晏光電”醫療廣告未按照《醫療廣告審查證明》核準的廣告成品樣件內容發布醫療廣告,其行為違反了《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的規定,構成醫療機構未按照《醫療廣告審查證明》核準的廣告成品樣件內容發布醫療廣告的違法行為。依據《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對當事人罰款10000元。案件中“某某美食網”主辦單位作為廣告發布者罰款10000元,負責設計制作違法廣告的廣告公司因為外地企業,已移交當地市場監管局調查處理。
分析點評
本案是醫療類廣告通過互聯網移動端(微信公眾號)發布的違法廣告案件,是一個典型的由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和廣告發布者共同參與發布的違法廣告案件,按照新《廣告法》的規定要求,以上三個主體都負有法律責任,依法采取從輕行政處罰原則予以處罰。
全省開展移動端互聯網專項整治,強化互聯網廣告監管執法,此案一事二罰一移交,一查到底,有力震懾了違法廣告發布者,對查辦互聯網廣告案件具有一定的指導意義。
溫馨提示
發布醫療廣告應當按照《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十七條“醫療機構應當按照《醫療廣告審查證明》核準的廣告成品樣件內容與媒體類別發布醫療廣告”規定執行。(來源:哈爾濱市場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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