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上半年,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市場監管系統依托12315熱線和互聯網平臺,按照“快接聽、快轉辦、快處置、快反饋”標準要求,及時受理,依法辦理,有效保障了消費者來電訴求“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為營造保防疫穩市場消費環境發揮了積極作用。
據統計,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12315熱線和平臺累計接聽接收市場監管各類事項7.3萬余件,同比下降19.6%。平臺登記率100%,轉辦率100%,區、縣(市)局按時辦結率100%。上半年,為消費者調解爭議挽回經濟損失290余萬元。
經梳理,上半年市場監管各類事項集中體現在食化藥械、餐飲住宿、服裝鞋帽、美容美發、家居用品、交通工具、通訊產品、家用電器等八8個方面。主要涉及商品質量、市場價格、商標廣告、經營資質、合同約定、售后服務、計量民生等問題。從反映的領域及問題看,主要呈現以下八類消費訴求:
一、食化藥械類
涉及食品、藥品、化妝品及醫療器械等市場監管事項2萬余件,占比28.1%。
主要問題:
個別商家涉嫌銷售腐爛變質、霉變生蟲、混有異物及超過保質期食品;
個別商家涉嫌存在夸大宣傳行為,如:宣傳時使用絕對化用語;
個別商家涉嫌銷售“三無”食品;
商家涉嫌存在未明碼標價等違價行為。
案例:消費者王先生在通河縣富強街某食品專賣店購買了價格為400元的無骨雞爪,收貨后發現雞爪包裝袋上未標注廠名、廠址及合格證,王先生認為商家涉嫌銷售“三無”食品,要求核查處理。經通河縣市場監管局核查,沒收商家非法所得,并處以5000元罰款。
二、餐飲住宿類
涉及酒店餐飲和賓館住宿類市場監管事項3000余件,占比4.3%。
主要問題:
個別餐飲場所提供不新鮮、有異物食品引發投訴;
個別賓館酒店受疫情影響無法正常經營引發糾紛;
個別商家涉嫌超范圍經營或無照經營行為;
個別餐廳涉嫌存在低標高結等違價收費行為。
案例:消費者郭女士反映通河縣某燒烤店涉嫌超范圍經營行為,要求核查處理。經通河縣市場監管局核查,責令商家整改,并處以500元罰款。
三、服裝鞋帽類
涉及服裝鞋帽類市場監管事項2500余件,占比3.4%。
主要問題:
個別商家銷售的服裝、皮鞋等商品存在開膠、開線、褪色等問題;
個別商家不履行售后“三包”義務;
個別商家涉嫌無照經營行為;
部分商家涉嫌銷售假冒商品。
案例:消費者張先生在尚志市步行街某鞋城購買了一雙價格為540元的皮鞋,穿著中皮鞋存在斷底問題,要求核查處理。經尚志市市場監管局核查,責令商家為消費者更換新鞋。張先生表示滿意。
四、家用電器類
涉及電視機、電冰箱、空調、洗衣機等市場監管事項2000余件,占比2.8%。
主要問題:
消費者購買的家電存在外觀受損、主機異響等性能故障;
商家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售后維修義務;
個別商家涉嫌銷售“三無”產品;
商家存在夸大商品性能誤導消費行為。
案例:消費者王先生在南崗區某家電商場購買了一臺價格為6300元的某品牌電冰箱,使用中電冰箱存在壓縮機不制冷等性能故障,要求協調處理。經南崗區市場監管局調解,責令商家為消費者換貨。王先生表示滿意。
五、美容美發類
涉及美容、美發、洗浴及按摩等市場監管事項2000余件,占比2.8%。
主要問題:
個別商家涉嫌無照經營或超范圍經營行為;
個別商家涉嫌擅自違反政府防疫公告,未全面落實防疫“三寶”規定;
個別商家涉嫌價格未公示或未明示等違價收費行為;
個別商家涉嫌存在不履行合同約定行為。
案例:消費者許女士在松北區利民東一大街某美發店理發,因商家操作不當導致許女士頭發受損,要求協調處理。經松北區市場監管局調解,責令商家為許女士賠償200元費用。許女士表示滿意。
六、家居用品類
涉及床、衣柜、櫥柜等家居用品類市場監管事項1800余件,占比2.5%。
主要問題:
家具商品存在開裂變形、尺寸偏差等問題;
商家涉嫌違反約定不按時供貨、送貨;
個別商家存在過度宣傳誤導消費行為;
個別商家涉嫌銷售“三無”商品。
案例:消費者熊女士在道外區東北新街某家具城購買了一套價格為700元的木床,收貨后發現床板存在開裂問題,要求協調處理。經道外區市場監管局調解,責令商家為消費者更換床板。熊女士表示滿意。
七、交通工具類
涉及家用汽車及汽車配件類市場監管事項1300余件,占比1.8%。
主要問題:
新車變速箱、發動機、電瓶、剎車片等零部件存在性能故障;
個別商家涉嫌不履行合同約定;
個別商家涉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三包”義務;
個別二手車商涉嫌無照經營行為。
案例:消費者閆先生在道外區先鋒路某二手車行購買了一臺二手家轎,現因商家原因無法正常過戶,要求協調處理。經ODR企業(消費糾紛在線解決服務企業)自行和解,商家最終為消費者退費。閆先生表示滿意。
八、通訊產品類
涉及手機及手機配件等市場監管事項1300余件,占比1.8%。
主要問題:
商家銷售的新機存在死機、異響、閃退、卡頓等性能故障;
手機售后未完全履行“三包”義務
個別商家涉嫌銷售“三無”手機;
個別商家涉嫌夸大宣傳行為。
案例:消費者崔先生通過觀看某媒體頻道廣告購買了一部手機,收貨后發現手機功能與宣傳不符,要求核查處理。經南崗區市場監管局核查,責令廣告停播,并處以罰款及沒收廣告費用6.5萬元。(供稿:黑龍江省市場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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