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精品一区二区三区在线观看_狠狠综合久久AV一区二区_国产伦精品一区二区三区免.费_免费观看又色又爽又黄的韩国

中國質量新聞網
您當前位置: 新聞中心>>民生>>便民>>

教育培訓廣告怎么發?江蘇省南通市11部門手把手教您

2022-09-01 14:42:36 中國質量新聞網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江蘇省南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教育局等11家市級機關(部門),制定出臺了《南通市教育培訓廣告合規指引》。

《南通市教育培訓廣告合規指引》的出臺,為嚴格貫徹落實國家“雙減”文件要求,進一步深化南通市校外培訓廣告管控,指導南通市教育、培訓機構向市場投放合規的培訓內容廣告,提供了政策支撐。對規范全市教育培訓廣告市場秩序,將起到積極作用。

南通市教育培訓廣告合規指引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以下簡稱《雙減意見》),進一步規范教育培訓廣告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南通市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實施意見》《南通市深化校外培訓廣告管控工作實施方案》等規定,制定本合規指引。本合規指引為行業指導性意見,隨著法律法規和監管政策的變化,合規指引將適時動態調整。

一、適用范圍

本合規指引適用于在南通市行政區域內,各教育機構和培訓機構(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通過一定的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間接地介紹教育培訓服務的商業廣告活動。教育培訓涵蓋學歷教育、非學歷教育、學科教育、非學科教育、職業學校教育、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以及政治、經濟、文化、體育、科學、技術、業務等方面的教育培訓。

二、基本原則

教育培訓廣告發布,應當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遵循教育規律,著眼學生身心健康成長,保障學生休息權利,堅持正確導向、誠實守信、真實準確、公平競爭原則,遵循行業規范,嚴格行業自律,構建教育良好生態,有效緩解家長焦慮情緒,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

三、廣告主資格合規

(一)廣告主身份真實,辦學資質等行政許可手續齊全。

(二)公辦學校需具備《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學校需具備《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

(三)校外培訓機構需具備《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以及其他審批文件。

(四)民辦學校在籌設期內不得發布招生廣告。

面向中小學(含幼兒園)學生的校外培訓機構,不區分學科類或非學科類,均不可在公共媒介發布校外培訓廣告。

四、廣告內容合規

(一)堅持正確的廣告導向。教育培訓廣告應當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內容真實合法,以健康的表現形式表達,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要求,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1.教育培訓廣告中嚴禁使用或者變相使用中國共產黨黨旗黨徽、黨和政府重大慶祝活動標志標識、慶祝活動宣傳報道、領導人講話等。

2.教育培訓廣告中嚴禁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旗、國歌、國徽,軍旗、軍歌、軍徽以及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名義或者形象。

3.教育培訓廣告嚴禁含有民族、種族、宗教、性別歧視的內容。

4.教育培訓廣告中嚴禁含有淫穢、色情、賭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內容。

5.教育培訓廣告中嚴禁含有煽動過度消費、宣揚奢侈浪費等違背勤儉節約傳統美德的內容。

6.教育培訓廣告嚴禁借疫情等災難性事件進行商業炒作。

7.教育培訓廣告嚴禁涉及“偽國學”“精神控制”“快速致富”等內容。

8.教育培訓廣告中嚴禁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者違背社會良好風尚。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二)廣告內容應當與行政許可的內容相符合。公共媒介上刊登、播發的教育培訓廣告,不得含有面向中小學(含幼兒園)學生的校外培訓內容。

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在廣告中虛構教師資質、夸大培訓效果、夸大機構實力、編造用戶評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

(三)廣告應當具有可識別性,能夠使消費者辨明其為廣告。廣告使用的語言文字應當清晰、準確,符合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規范和標準。 廣告中使用的數字、標點符號和計量單位等,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和有關規定。

不得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絕對化用語。使用“獨家”“獨創”“全國領先”“遙遙領先”“領導品牌”等用語時,應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對無法量化、難以自證的用語,應當謹慎使用。

(四)廣告不得損害未成年人和殘疾人的身心健康;針對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的教育培訓廣告,不得含有勸誘其要求家長購買教育培訓服務和可能引發其模仿不安全行為等內容。

(五)涉及優惠措施的廣告,應當明示優惠的范圍、期限和內容。 廣告使用數據、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等引證內容的,應當真實、準確,并表明出處。引證內容有適用范圍和有效期限的,應當明確表示。

禁止在廣告中以虛構原價、虛假折扣等方式進行宣傳。

(六)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1.對升學、通過考試、獲得學位學歷或者合格證書,或者對教育、培訓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證性承諾;

2.明示或者暗示有相關考試機構或者其工作人員、考試命題人員參與教育、培訓;

3.利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教育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

(七)除經批準設立的大學、學院以及由其設立的內部機構或由其發起并依法登記的組織機構外,其他組織機構不得在牌匾、廣告等對外宣傳以及其他各類活動中使用“大學”“學院”字樣。

(八)民辦學校的招生廣告,應當報審批機關備案,并與審批機關備案的內容一致。

民辦學校在廣告中只能使用一個名稱。民辦學校的名稱應當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不得含有可能引發歧義的文字或者含有可能誤導公眾的其他法人名稱。營利性民辦學校可以在學校牌匾、成績單、畢業證書、結業證書、學位證書及相關證明、招生廣告和簡章上使用經審批機關批準的法人簡稱。

實施義務教育的民辦學校不得在廣告中宣傳使用境外教材。實施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學校廣告中不得宣傳規避監管,以不正當手段獲取職業資格證書、成績證明等。

五、廣告行為合規

(一)各教育培訓機構應當履行主體責任,對廣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二)從事教育培訓廣告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誠實守信,公平競爭,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廣告主委托設計、制作、發布廣告,應當委托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

(三)不得在中小學校、幼兒園內開展廣告活動,不得利用中小學生和幼兒的教材、教輔材料、練習冊、文具、教具、校服、校車等發布或者變相發布商業廣告。

(四)傳統傳媒及其新媒體、網站及網絡平臺、公共場所、居民區等線上線下公共媒介不得刊登、播發面向中小學(含幼兒園)的學科類、非學科類校外培訓廣告。

(五)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加強小區樓宇電梯、門禁(道閘)等處校外培訓廣告的管控,及時清理違規校外培訓廣告。

(六)嚴禁亂張貼、亂散發校外培訓小廣告。

(七)戶外廣告設施設置應當依法辦理行政許可。

(八)以未成年人為服務對象的在線教育網絡產品和服務,不得插入網絡游戲鏈接,不得推送廣告等與教學無關的信息。

(九)學校、幼兒園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參加商業廣告活動。

(十)慎用廣告代言人。

1.廣告主在選用代言人時,要做好背景調查和風險防控,要把政治素養、道德品行、藝術水準、社會評價作為選用廣告代言人標準,立足正確政治立場,捍衛法律底線。下列組織或個人不得擔任廣告代言人:

(1)在虛假廣告中作推薦、證明受到行政處罰未滿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2)因吸毒行為被公安機關查處未滿三年或者尚未戒除毒癮的自然人。

2.廣告代言人不得為其未使用過的商品或未接受過的服務作推薦、證明。

3.教育、培訓廣告不得利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教育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

(十一)廣告主或者廣告經營者在廣告中使用他人名義或者形象的,應當事先取得其書面同意;使用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名義或者形象的,應當事先取得其監護人的書面同意。

(十二) 利用互聯網發布、發送廣告,不得影響用戶正常使用網絡,不得以欺騙方式誘使用戶點擊廣告內容,不得鏈接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網絡游戲廣告的。在互聯網頁面以彈出等形式發布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關閉標志,確保一鍵關閉。 

(十三)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和電信業務經營者通過監測或者接受投訴等途徑,發現利用其信息傳輸、發布平臺違法發布、發送廣告,或者發布、發送違法廣告的,應當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停止傳輸等措施予以制止。

(十四)各傳統傳媒單位、新媒體、公共場所管理者、網絡平臺、廣告經營發布單位、教育培訓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強廣告合規管理,落實廣告審查責任,建立、健全廣告審核制度,完善審核流程,嚴格審核標準,健全廣告合規管理制度,確保不發布違規校外培訓廣告。

(十五)公共場所管理者或者電信業務經營者、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嚴格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雙減”工作目標,加強廣告搜索巡查,采取有效措施攔截、屏蔽面向中小學(含幼兒園)的校外培訓廣告和涉嫌違法教育培訓廣告,防止以節(欄)目、“軟文”等方式變相發布校外培訓廣告。

(十六)未經當事人同意或者請求,不得通過撥打電話、發送電子信息等方式,向其固定電話、移動電話或者個人電子郵箱發送廣告。在電子信息中附加廣告或者廣告鏈接的,視為發送廣告。 以電子信息方式發送廣告的,應當明示發送者的真實身份和聯系方式,并向當事人提供拒絕繼續接受的方式。

(來源:南通市場監管)

(責任編輯:陸明)
最新評論
聲明:

本網注明“來源:中國質量新聞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于中國質量新聞網,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中國質量新聞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若需轉載本網稿件,請致電:010-84648459。

本網注明“來源:XXX(非中國質量新聞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網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直接點擊《新聞稿件修改申請表》表格填寫修改內容(所有選項均為必填),然后發郵件至 lxwm@cqn.com.cn(郵件主題請務必以“企業名稱+稿件修改申請”形式命名),以便本網盡快處理。

圖片新聞
  • 山東省日照市多種方式支持茶產業發展 ...

  • 容縣:標準化建設助力鄉村振興

  • 玉柴:以質量鑄就綠色發展新動力

  • 廣西玉林市質量服務一站式平臺玉林國 ...

  • 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管局開展“十百 ...

最新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