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2年以來,貴州省安順市市場監管部門聚焦關系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重點商品、重點領域和重點行業,結合打擊侵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部署,持續深化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嚴厲查處各類違法行為。現將依法查處的侵權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安順開發區某百貨經營部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蚊香案
2022年5月17日,開發區市場監管局接舉報后對付某經營的百貨經營部進行執法檢查。檢查發現該經營部銷售的“超鋒威利”蚊香和“維潔攬菊”蚊香涉嫌侵犯“超威”注冊商標專用權和“欖菊”注冊商標專用權。
經查,該經營部從一名上門推銷員手中購進超峰威利蚊香5件、維潔攬菊蚊香15件用于銷售,無法提供相關購進票據及商標注冊證明。經認定,上述蚊香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當事人的行為已構成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之規定,開發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二、鎮寧自治縣某農資店銷售假冒專利復合肥案
2022年5月5日,鎮寧縣市場監管局根據轉辦案件線索對六馬鎮某農資店進行執法檢查。檢查發現該店在售的某品牌復合肥料包裝實物外觀與獲得專利ZL2017**783.8的外觀設計圖片不符;ZL99**382X專利的狀態顯示為屆滿終止失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八十四條規定,涉嫌為假冒專利的產品。
經查,當事人從生產企業購進該批復合肥料共9噸用于銷售。能夠提供供貨商相關證照、銷售單據,證明該產品合法來源,至案發時,當事人已銷售假冒專利產品15包,獲違法所得1038元。當事人的行為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八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構成銷售假冒專利的商品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鎮寧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三、紫云自治縣某婚紗攝影店侵犯奧林匹克標志專用權案
2022年3月7日,紫云縣市場監管局在開展北京2022年冬奧會、冬殘奧會奧林匹克標志知識產權保護專項行動檢查時發現:縣內某婚紗攝影店為吸引顧客,將印制有冬奧會奧林匹克標志吉祥物“冰墩墩”標志的商品作為進群福利宣傳促銷禮品。經營場所內有部分印制“冰墩墩”標志的3D燈和行李箱,當事人現場不能提供印有“冰墩墩”標志產品獲得奧林匹克標志專有權授權許可的相關證明文件,涉嫌侵犯奧林匹克標志專有權。
經查,當事人通過微信購進印有奧林匹克標志的“冰墩墩3D燈”120套、行李箱1個放置于門店內作為禮品,并在微信朋友圈發布“進群免費送豪禮...冰墩墩3D燈...”等信息進行廣告營銷宣傳。當事人未能提供涉案商品獲得奧林匹克標志權利人授權許可的證明材料。當事人未經奧林匹克標志權利人許可,為商業目的使用奧林匹克標志的行為違反了《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第十二條的規定,紫云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來源:貴州省安順市市場監管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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