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2年,內蒙古自治區全區市場監管部門積極推進知識產權領域執法工作,依法嚴懲侵犯知識產權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全面推進知識產權保護法治化。通過強化知識產權執法,依法查辦一批典型案件,切實維護市場經濟秩序,激活市場主體發展活力,進而加快轉型升級,推動創新發展,促進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現將知識產權執法第二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包頭市青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一起侵犯奧林匹克標志權案
2022年2月14日,包頭市市場監管局接到消費者舉報,稱內蒙古秋實烘焙食品有限公司包頭分公司制售“冰墩墩”蛋糕,涉嫌侵犯奧林匹克標志權。包頭市青山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于2月16日對該分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檢查中發現當事人存在制售奧林匹克標志“冰墩墩”蛋糕行為,違反了《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第四條第二款和第五條第一款的規定,屬于侵犯奧林匹克標志專有權的違法行為。對當事人罰款2000元。??
案例二?錫林郭勒盟蘇尼特右旗市場監管局查處安達肉業有限責任公司違法使用未經注冊商標及地理標識案
2021年12月23日,錫林郭勒盟蘇尼特右旗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當事人蘇尼特右旗安達肉業有限責任公司內存放著使用帶有“伊基勒及圖?”商標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地理標志”圖文標識的包裝箱包裝,當事人無法提供“伊基勒及圖?”商標注冊證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地理標志”圖文標識授權許可。經查實,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二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三條的相關規定。決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4300元,罰款67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三?包頭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包頭市華蒙環保節能科技開發有限公司假冒專利案
2021年9月15日,包頭市市場監管局執法稽查局收到《行政處罰案件行政檢查材料轉辦單》,內容為包頭市華蒙環保節能科技開發有限公司存在涉嫌假冒專利違法行為。經查實,該公司實用新型專利“自控鎖控管道閥”(專利號:ZL032052960)因未繳年費已終止失效。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八十四條第一款第(一)(三)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予公告,對當事人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四?呼倫貝爾市鄂倫春自治旗阿里河鎮鈺財鍋爐水暖商店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案
2022年6月28日,呼倫貝爾市鄂倫春市場監管局接到日豐企業集團有限公司“日豐”牌系列產品真假鑒別人員投訴,稱鄂倫春自治旗阿里河鎮鈺財鍋爐水暖商店銷售的標有“日豐”字樣的產品涉嫌商標侵權。經日豐企業集團有限公司鑒定,該店經銷的標有“日豐”字樣的產品為侵犯其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構成了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違法行為。對當事人作出沒收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日豐”管材和管件,貨值金額共計人民幣12943.7元;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300元;罰款人民幣75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五?河南亞太醫療用品公司生產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2022年5月27日,烏蘭察布市化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河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第五監管分局關于某非法窩點銷售情況的協查函》后,執法人員按照協查函提供的線索,深入涉事采購單位物資庫房進行檢查,經調查,該單位向江西省語喬醫療器械有限公司采購的2000套標示“彪牌”的一次性使用醫用手術衣為侵犯由河南亞太醫療用品有限公司生產為假冒“彪牌”注冊商標專用權,屬于假冒侵權產品的事實。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和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沒收2000套假冒“彪牌”注冊商標專用權一次性使用醫用手術衣,罰款37600元。
(來源: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管局網站)

您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