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為引導網絡平臺經營者合規守信開展“雙11”促銷活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廣東省網商協會聯合向該省全體平臺經營者發出十點倡議。
01
落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法律規定,增強消費者權益保護意識,提高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02
加強對平臺內經營者合規經營指導和監督,引導其依法“亮照、亮證、亮規則”,規范開展促銷活動。
03
合理合規制定促銷規則,尤其是“定金預售”“滿減優惠”等設置要簡單易懂;嚴禁平臺內經營者以“先漲后降”“設置虛高劃線價”等套路欺騙消費者。
04
加強食品安全及產品質量管控,督促平臺內經營者履行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嚴守食品安全紅線,不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不因“低價而低質”。
05
加大廣告宣傳審核力度,以真實全面展示商品和服務信息為原則,杜絕虛假誘導宣傳;未經消費者同意或請求不擅自發送營銷短信。
06
加強直播營銷行為監督,堅決打擊虛高人氣、演戲炒作賣貨、誘導未成年人消費、虛假測評體驗效果、內容低俗等直播亂象。
07
不強制入駐商戶“二選一”,不搞虛擬中獎、內定中獎等虛假促銷行為;嚴禁平臺內經營者通過刷單炒信、虛假評價、虛假交易等不正當競爭行為提高銷量數據。
08
加強平臺數據安全管理,保障消費者信息安全,不違規收集、使用、泄露消費者個人信息;不利用消費者信息搞“大數據殺熟”。
09
完善售后服務保障,不以不公平格式條款加重消費者責任;建立便捷高效的消費糾紛處理機制,積極妥善處理消費者訴求,不推諉、不拖延。
10
積極配合行政監管和消費者委員會工作,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和廣大消費者監督。
(來源:廣東消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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