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四川省渠縣市場監管局對轄區2家娛樂經營主體向未成年人售酒行為作出行政處罰,分別處罰款2萬元和1.5萬元。
這是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以下簡稱《未成年人保護法》)實施以來,當地查處的第一批向未成年人售酒行政處罰案件。

青少年正處于身體和精神成長的黃金時期,性格和習慣養成的關鍵時期,吸煙飲酒不僅會損害他們的身體健康,還會影響他們的品格塑造,甚至導致不良后果的發生,乃至走上違法犯罪之路。
在此提醒廣大經營者以及未成年人監護人:
賓館、飯店、商場、超市、零售店等煙酒柜臺需在醒目位置擺放“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標志牌,不向未成年人售酒。
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從自身做起,不讓孩子代買酒水,不在未成年人集中的場所飲酒,幫助和帶動未成年人形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切實為青少年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社會環境。
(來源:達州市場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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