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當你在醫院、診所接受醫生治療時,除了存在醫療風險,你是否注意到可能還有其他的安全風險呢?
案情簡介
日前,上海市徐匯區市場監管局在對某醫院檢查時發現,其使用的2套醫療器械配套儲氣罐為進口壓力容器且未經進口監督檢驗。經查,該院儲氣罐進口商及其下游經銷商存在銷售未經檢驗的進口壓力容器的行為,涉嫌違反了《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二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由于銷售范圍較廣,涉及全市15個區,共立案33件,目前均已終結。
法律分析
當事人銷售的醫療器械中配套的儲氣罐為進口壓力容器,屬于特種設備范疇,在實際使用過程中有較高壓力、存在安全風險,銷售前應當依法進行進口監督檢驗。
當事人銷售未經檢驗的壓力容器的行為涉嫌違反了《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二十七條第三款“禁止銷售未取得許可生產的特種設備,未經檢驗和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或者國家明令淘汰和已經報廢的特種設備。”的規定,構成了銷售未經檢驗的特種設備的違法行為。
根據《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徐匯區市場監管局對違法行為已查實的當事人作出責令改正、罰款及沒收違法所得的行政處罰。(供稿:上海市市場監管局)

您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