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劉著之)信用中國(湖南)官網顯示,近日,湖南金瑞祥藥業有限公司因“生產經營消毒產品不合格”被通報處罰,罰款6000元。

湖南金瑞祥藥業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5年7月27日,地址汝城縣三星工業園;經營范圍:藥品研發、制藥,日化及日用品生產專用設備制造,營養健康咨詢,醫療器械、衛生用品、化妝品、生物制品、保健食品、醫藥原料、消毒劑的生產與銷售,醫療用品及器材銷售,中醫中藥健康項目經營,保健康體機構經營(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處罰決定日期2022年10月13日,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湘衛消罰字﹝2022﹞4-008號”顯示:
該公司生產經營的消毒產品標簽(含說明書)不符合《消毒產品標簽說明書管理規范》的規定,產品上市前未進行產品衛生安全評價,不符合《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規定》的規定,屬于生產經營產品衛生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消毒產品。根據《消毒管理辦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湖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決定對湖南金瑞祥藥業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罰款人民幣6000元,同時,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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