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廣西融安縣市場監管局接到消費者張先生投訴,稱其于2020年12月在融安縣某家紡店辦理了一張預付卡并充值5000元,目前卡里尚余1743元,商家日前發出清倉關門通告,其到店要求商家退還預付卡余額,但商家表示卡里余額不能退,只能在店里消費,張先生表示不同意,雙方未能達成一致。

接到投訴后,融安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于當天來到該家紡店核實情況。該店負責人稱,張先生當時充值5000元后店里還贈送了1000元的現金優惠券和一條價值1690元的羊毛被,如果要退余額需先退還羊毛被的費用,否則店里虧損較大,因此不同意直接退余額款。
執法人員告知商家,由于商家自身經營不善導致不能繼續為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屬于商家責任。依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第二章 消費者的權利與經營者的義務 第二十六條“經營者未按照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義務或者退回預付款;已經消費的,扣除已經消費的金額,予以退款并承擔退款部分的利息,消費者已享受的折扣等優惠,經營者不得在消費者的預付款余額中扣減?!苯涍^執法人員耐心調解,商家最終同意退還張先生預付卡里剩余的1743元。
在此,市場監管部門提醒廣大消費者,在選擇預付式消費時,要多作比較、謹慎選擇,辦理預付卡時,一定要索要票據,妥善保存好預付憑證、合同協議、宣傳單、發票等證據,以備日后發生糾紛時維權有據。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要及時撥打12315、12345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通訊員 衛曉麗)

您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