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就與某店家達成的《消費民事公益訴訟磋商協議》向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三中院)申請司法確認。經法院審查,依法裁定磋商協議有效。此案是《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檢察公益訴訟工作的決定》實施以來,本市檢察機關首例依據《決定》向法院申請消費民事公益訴訟磋商協議司法確認獲法院裁定有效的案件。
案情簡介
2022年5月,本市某店家通過微信及團購軟件向周邊小區居民銷售蛋糕82份,其中45份銷售至A小區,37份銷售至其它小區。A小區部分居民食用后發生腹瀉,經相關部門檢測,蛋糕中檢測出沙門氏菌,該批次蛋糕屬于我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該店家作出行政處罰,該店家與A小區居民達成和解協議并進行了賠償。
檢察公益訴訟案件辦理概況
檢察機關對全案事實和證據進行審查研判后認為,該店家的經營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不僅對A小區居民造成人身損害,且向其他小區的不特定多數消費者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造成人身損害風險,根據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應當承擔相應侵害社會公益的民事責任;同時,在案件調查過程中鑒于涉案店家愿意自行糾正違法行為、承擔民事責任的情況下,檢察機關遂履行民事公益訴訟職責依法與店家進行磋商,簽訂了磋商協議,要求店家在國家級新聞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并向檢察機關提交合法經營承諾書,并以37份蛋糕的銷售金額為賠償基數承擔價款十倍的懲罰性賠償金,繳入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基金會,依法用于消費者權益保護。同時明確,該協議不免除該店家因消費者私益訴訟依法應當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
該協議經三中院審理并公告,未收到任何異議意見,法院遂作出協議有效的裁定。目前,店家已按照協議規定全部履行了侵害社會公益的民事責任。
辦案心得與展望
食品安全是檢察公益訴訟的法定領域。近年來,二分院在跨境電商平臺進口食品安全、疫情期間團購食品安全等領域加大辦案力度,深化能動履職和訴源治理,與三中院加強公益保護司法協作,在全市率先辦理了一批具有典型意義的食品安全領域公益訴訟案件。在該案辦理過程中,二分院依法探索將懲罰性賠償金納入專項消費公益基金,探索統籌用于消費者合法保護,為維護本市食品安全領域消費者合法權益、提升食品安全領域治理能力貢獻檢察智慧。
下一步,二分院將在成功辦理首例案件的基礎上,進一步拓展與法院、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的工作聯動,通過建立長效機制更好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助力上海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建設。(來源:上海市檢察二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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