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安徽省淮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淮南碩果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淮市監田處罰[2023]61號。

淮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淮市監田處罰[2023]61號
當事人:淮南碩果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主體資格證照名稱:營業執照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40400MA2TR95R1B
住所(住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區安成鎮工業園2號廠房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經營者):朱**
身份證件號碼:***************
2022年12月21日我局工作人員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發現淮南碩果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被列入異常名錄。經執法人員核查,發現淮南碩果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未在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當事人涉嫌未按規定公示年度報告。
執法人員于2022年12月21日在泉山市場監督管理所辦公室制作了《現場筆錄》,并進行了拍攝取證,并于2022年12月21日在泉山市場監督管理所辦公室依法對當事人進行了詢問。
經查明,淮南碩果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8日被列入異常名錄,是由于該公司未在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
上述事實,主要有以下證據證明:
證據一、現場筆錄一份,證明當事人未按規定公示年度報告的事實;
證據二、詢問筆錄一份,證明當事人未按規定公示年度報告的事實;
證據三、當事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證明當事人的經營資質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
證據四、網站截圖兩張,證明當事人未按規定公示年度報告的事實。
以上證據均經過了當事人的確認。
2023年2月3日,本局向當事人送達了淮市監田罰告[2023]803號行政處罰告知書,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陳述、申辯要求。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六十三條“市場主體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之規定,已構成未按規定公示年度報告的行為。
對于當事人未按規定公示年度報告的行為,鑒于當事人在本案調查過程中能夠積極配合,并于2022年11月24日公示了年度報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七十條“市場主體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期限公示或者報送年度報告的,由登記機關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第(一)項“(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參照《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七十條:市場主體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期限公示或者報送年度報告的,由登記機關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第一項“首次未按時報送年度報告的(從2021年度報告開始計算,下同),已改正違法行為的,免予行政處罰;”之規定,對當事人免予行政處罰。
綜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七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參照《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第十八條第一款之規定,決定對當事人免予行政處罰。
淮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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