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從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獲悉,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2022年第28號),涉及成都市2家生產經營單位食品抽檢不合格。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如下:
一、成都市新牛食品有限公司生產草莓派(草莓味雪餅)(糕點)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況。
產品名稱:草莓派(草莓味雪餅)(糕點)(生產日期:2022-06-02;規格型號:散裝稱重);不合格項目: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項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 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涉及的經營企業:成大英縣蓬萊鎮采和百信金陽店。
(二)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接到檢驗報告后,成都市新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2年8月18日開展核查處置,責令企業暫停生產、銷售不合格食品,督促企業對不合格食品采取下架、封存及召回等產品控制措施。經查,當事人共生產該批次草莓派(草莓味雪餅)(糕點)12件(4.9kg/件),共計58.8公斤,貨值420元;已銷售12件,共計58.8公斤;庫存(未銷售)0件,共計0公斤;召回9件,共計44.1公斤;封存9件,共計44.1公斤。當事人成都市新牛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成都市新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2年10月28日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處罰決定。
1. 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20元(大寫:貳拾元整);
2. 罰款人民幣50000元(大寫:伍萬元整)。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涉案草莓派(草莓味雪餅)(糕點)由當事人生產,因當事人更換了食品添加劑供應商,未進行供應商評估檢驗,導致該批次產品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項目不合格。成都市新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暫停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當事人定期對員工進行培訓,加強生產安全意識;采購原物料、食品添加劑時,先對供應商進行評估,合格后再采購,并先進行試生產送檢;并對不合格批次的食品進行召回。
成都市新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于2022年10月14日組織復查驗收,該企業已按監管要求整改完畢。
(四)屬地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持續加強監管,防控類似食品安全風險隱患。
以上主要信息來源于成都市新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辦案過程中形成的法律文書文件。
二、四川永輝超市有限公司成都郫都區蜀都萬達分公司經營鮮上皇臘腸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況。
產品名稱:鮮上皇臘腸(生產日期:2022-05-27;規格型號:200克/袋);不合格項目:氯霉素項目不符合整頓辦函〔2011〕1號《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品種名單(第五批)》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涉及的標稱生產企業:廣西名香園食品有限公司。
(二)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接到檢驗報告后,成都市郫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2年8月31日開展核查處置,責令企業暫停銷售不合格食品,督促企業對不合格食品采取下架、封存及召回等產品控制措施。經查,當事人共購進該批次鮮上皇臘腸25袋,共計5公斤,貨值395元;已銷售15袋,共計3公斤;庫存(未銷售)10袋,共計2公斤;封存0袋,共計0公斤(剩余庫存10袋已于2022年8月20日退回給商家)。當事人四川永輝超市有限公司成都郫都區蜀都萬達分公司涉嫌銷售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之規定,因該企業履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進貨查驗等義務,向供貨商索取了產品證明文件,不知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成都市郫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2年10月12日對當事人作出免予處罰的決定。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經查,當事人在購進該批次鮮上皇臘腸時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成都市郫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暫停銷售不合格產品;繼續加強臺賬記錄和索證索票,履行好進貨查驗義務;并對不合格批次的食品進行召回。
成都市郫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于2022年9月20日組織復查驗收,該企業已按監管要求整改完畢。
(四)屬地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持續加強監管,防控類似食品安全風險隱患。
以上主要信息來源于成都市郫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辦案過程中形成的法律文書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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