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記者 龐鶴) 麗麗(化名)近日向中國質量新聞網反映,她今年3月28日在北京豐臺新村街道臺鈴(釣云臺店)購買了一輛臺鈴電動車【V6L-G(超能版)】。這款車廠商在官網宣稱具有“精準電量顯示(SOC)功能”。但麗麗大約使用一周后,她發現該款電動車無法實現此功能。
消費者:更換兩次配件后仍沒有“SOC”功能
據麗麗介紹,該款電動車的實際電量顯示情況是:一直是滿電顯示,然后突然少一格后,后面的三個格就掉得特別快,不一定能跑多少公里。也不知道還剩多少電量。

原本應出現的精準電量顯示(SOC)區域(麗麗供圖)
麗麗稱,她聯系到廠家,進行過兩次配件更換:第一次更換了全新的電池;第二次更換了顯示屏和電源線,但仍無法實現“精準電量顯示(SOC)功能”。
麗麗說:“店老板和北京總代理溝通后,北京總代理稱該款電動車不具有SOC功能。據店老板判斷,該款電動車普遍在出廠時,就不具有SOC功能,和更換配件無關。”
“臺鈴這是公然展開虛假宣傳,糊弄消費者。”麗麗說。
臺鈴熱線工作人員:高配有,低配沒有
這款電動車到底能否實現精準顯示電量?臺鈴服務熱線一工作人員在接受中國質量新聞網記者采訪時說:“這款車的儀表有高配和低配,高配是有,低配是沒有。”
記者詢問,麗麗購買的這款車不能精準顯示電量,是因為是“低配”嗎?該工作人員對此稱:“應該是吧,如果沒有就是沒有。”
高配和低配具體指什么,是電池的配置嗎?該工作人員對此表示,整車配置。
記者查看臺鈴官網發現,關于臺鈴V6的宣傳信息并未涉及“高配能精準顯示電量,低配不能精準顯示電量”。該工作人員對這一點的解釋是:“官網上只是作為一個宣傳,實際買車還是要看門店的,門店才是實體銷售啊。我們線上也不作(臺鈴)V6銷售呀。”
門店老板:就沒那功能,也不分高配低配
麗麗提供給記者的一段與臺鈴售后服務部工作人員的對話錄音顯示,麗麗稱經過更換配件,該款電動車還是沒有(SOC)的功能,她希望退車。而對方說:“這個功能肯定是有的,公司這邊也會跟門店對接,給您加上。”說完后對方又改口:“不是加上,它應該是哪里有問題導致沒有這個功能。”
臺鈴(釣云臺店)老板在接受中國質量新聞網記者采訪時說:“目前店里銷售的這款電動車都不帶精準顯示電量。就沒那功能。”這位老板還稱該款電動車“不分高配低配”。
麗麗提供給記者的一段修車視頻中,一位男子有這樣的表述:“說實話,它這(電動車)應該有質量問題,它就是沒那功能。” 麗麗告訴記者,說這些話的男子就是臺鈴(釣云臺店)的店老板。
律師:商家的行為屬于虛假宣傳
“電量精準提示才能對新旅途了然于心”,這是臺鈴官網對臺鈴電動車V6的宣傳。麗麗稱,因為看了這樣的宣傳選擇了這款電動車。

圖片來源:臺鈴官網截圖
臺鈴官網的宣傳以及相關工作人員的說辭與事實并不相符,臺鈴是否構成虛假宣傳?
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劉俊麗在接受中國質量新聞網記者采訪時表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由此可知商家構成欺詐需滿足:首先商家有欺詐的故意;其次商家對消費者作出欺詐行為,包括故意虛構事實或者隱瞞重要信息,如本案中臺鈴在官網宣稱具有“精準電量顯示(SOC)功能”的虛構行為;再者消費者基于商家的欺詐行為陷入錯誤認知;最后消費者基于錯誤認知作出錯誤判斷購買此商品。
“臺鈴的行為屬于虛假宣傳的欺詐行為,麗麗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商家需要對商品退貨退款,麗麗也有權要求商家進行相應的賠償。”劉俊麗說。
就此事的維權問題,劉俊麗表示,消費者可與經營者協商和解;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等。
截至發稿時,麗麗告訴記者,她提出退車,臺鈴方面拒絕了。隨后,她經過多方投訴后,目前臺鈴方面已給她退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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