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全市市場監管部門牢固樹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根據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和安全生產工作部署,以保障民生為導向,全面排查風險,聚焦群眾反映強烈、社會關注的突出問題,持續深入開展“鐵拳”行動。通過開展燃氣安全整治工作,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劣質燃氣具、不合格電動車和特種設備違法違規行為等,查辦了一批與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息息相關的違法案件。現將部分典型案件公布如下:
四、珠海市某電梯有限公司在維護保養中未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范要求案
珠海市香洲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珠海某電梯公司未按規定對電梯進行維護保養卻做了正常保養記錄的行為,作出:責令其立即改正上述違法行為,處1萬元罰款。
2023年3月28日,珠海市香洲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轄區內在用特種設備開展專項檢查,現場隨機抽查珠海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處于使用狀態的1臺特種設備(電梯)的維保記錄,發現該臺特種設備(電梯)近2次維保日期為2023年3月9日、2023年3月24日,執法人員根據電梯維保記錄登記的維保時間,抽查該臺特種設備(電梯)內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25日的監控錄像,錄像顯示,在此期間,該臺電梯未停止過運行。經查實,珠海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與珠海某電梯公司簽訂了維保合同,約定由珠海某電梯公司負責對74臺特種設備(電梯)定期進行維護保養。珠海某電梯公司未按規定對電梯進行維護保養卻做了正常保養記錄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香洲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珠海市市場監管系統結合全市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積極履職,開展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特種設備違法行為。本案中珠海某電梯公司在對特種設備(電梯)維護保養過程中未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范要求,未能落實特種設備安全主體責任,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應當受到相應的行政處罰。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鞏固“應檢盡檢”整治行動,加強超期未檢特種設備的預警,保證特種設備使用安全。
五、金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廣東某重型起重機械有限公司未按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維護保養起重機械案
2022年12月16日,珠海市金灣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廣東某重型起重機械有限公司未按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維護保養起重機械的違法行為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2022年10月14日,根據廣東省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珠海檢測院反映的情況,金灣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位于平沙鎮的珠海A鋼構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經查,現場兩臺起重機械存在錯斷相保護裝置短接、大車限位裝置損壞失效等共計11項安全隱患,于當天立案調查。經查實,上述兩臺起重機械的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中的使用單位是A公司。B公司承租A公司的廠房,上述兩臺起重機械免費提供給B公司使用。同時廣東某重型起重機械有限公司與B公司簽訂《起重機保養合同》,在2020年11月18日至2022年11月18日期間負責上述廠房的起重機(包括上述兩臺起重機械)的維護保養工作。該公司未按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維護保養起重機械的行為,違反《廣東省特種設備安全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金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特種設備安全工作與廣大人民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息息相關,為保障特種設備的安全運行,國家對各類特種設備,從生產、使用、檢驗檢測三個環節都有嚴格規定,實施的是全過程的監督。企業對特種設備任何微小的忽視都可能造成嚴重的安全事故。
六、金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珠海某機械(中山)有限公司未按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維護保養起重機械案
2022年12月16日,珠海市金灣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珠海某機械(中山)有限公司未按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維護保養起重機械的違法行為,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2022年10月20日,根據廣東省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珠海檢測院反映的情況,金灣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珠海某金屬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正在使用的兩臺起重機械的相序保護短接失效。經查,該兩臺起重機械使用單位為珠海某金屬有限公司,由珠海某機械(中山)有限公司負責維護保養。該局于當日對珠海某機械(中山)有限公司立案調查。經查實,該兩臺起重機械從2021年7月1日開始由珠海某機械(中山)有限公司負責維護保養,該企業未按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維護保養起重機械的行為,違反《廣東省特種設備安全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金灣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特種設備作為一種特殊性的設備,其相關案件辦理的主要目的不在于對當事人的行政處罰,而應在于對特種設備安全隱患的消除及通過教育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提升其安全意識,降低特種設備造成的安全事故發生率,這對于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具有積極意義。

您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