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市場監管局全面推進落實江蘇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實施意見》,持續開展校外培訓市場秩序專項治理,加大案件查辦力度,依法嚴厲打擊校外培訓機構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現公布2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
南京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通過自有APP發布“齊老師10年公考經驗,輔導成功上岸學員2000+”、“面試1V1,擁有90%的通過率”等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證性承諾;在自有官網滾動播放和部分學員的聊天記錄“公考都在你們班上岸”、“超第二名五分”,利用受益者的名義作推薦、證明;宣傳該培訓機構老師“從事考官考務工作二十年”、“曾就職于國家某部委”等虛假內容。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第二十四條規定,屬廣告違法行為。南京市市場監管局已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合并處罰41000余元。
案例二
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官網宣傳“高XX[研界地位]教育部考試中心,考研政治考試大綱配套教材和題庫的總主審與總主編、南京學信考研政治教研組專家顧問”,“朱XX考取院校:南京林業大學,考研總分:383,政治:67;英語:65;數學二:121;專業課:130”等廣告內容,明示或者暗示有相關考試機構或者其工作人員、考試命題人員參與教育、培訓,利用受益者的名義作推薦、證明。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屬廣告違法行為。鼓樓區市場監管局已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并處罰款7500元。
下一步,南京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保持對校外培訓市場監管的高壓態勢,堅持重拳出擊,對校外培訓市場領域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持續鞏固“雙減”成效,切實維護群眾利益,促進校外培訓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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