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黑龍江省即將進入秋糧收購關鍵時期,為進一步規范糧食購銷領域價格秩序,防止秋糧收購期間價格違法行為的發生,保護種糧農戶合法權益,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雙鴨山市市場監管局對全市范圍內糧食收購企業、糧庫等各類糧食收購經營者提醒告誡如下:
一、嚴格遵守公平、合法、誠實信用的原則,自覺增強主體意識,切實履行法律責任,依法誠信經營,自覺維護糧食購銷市場秩序穩定。
二、嚴格遵守《價格法》《糧食流通管理條例》《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法律法規,各糧食收購經營者要在收購場所醒目位置公示品種、等級質量標準和收購價格等信息,同時公開投訴舉報電話,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三、嚴格執行糧食最低收購價等相關政策。《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公布2023年稻谷最低收購價格的通知》(發改價格〔2023〕220號)規定,2023年生產的粳稻(三等)最低收購價為每50公斤131元。不得壓級壓價、抬級抬價,不得實施價格欺詐、囤積居奇、哄抬價格等擾亂糧食市場經營秩序的違法行為。嚴格執行國家政策性糧食規定車(船)板前出庫費用標準,糧食車(船)板前費用30元/噸,不得在出庫費用之外加收其他費用。
四、嚴格遵守《反壟斷法》,不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操縱價格,不得損害農民和其他糧食生產者的合法利益,不得以不公平高價銷售糧食或者以不公平低價收購糧食。杜絕具有競爭關系的糧食銷售者或收購者達成橫向壟斷協議,以及糧食銷售者與交易相對人達成縱向壟斷協議等行為。
五、嚴格遵守《計量法》,落實計量器具管理責任制,建立管理臺賬。在用強檢計量器具必須經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檢定合格,并在檢定合格的計量器具上粘貼檢定合格標簽,在用強檢計量器具的計量檢定證書必須在有效期內。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計量器具,不得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不得偽造數據。
六、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對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標準規定的違法違規行為,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本提醒告誡書發布之日起,雙鴨山市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糧食購銷檢查力度,對經提醒告誡仍不整改的,一經查實,將依法依規從重從快查處,對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社會影響大的案件將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歡迎社會各界對全市各糧食購銷經營主體進行監督,對糧食經營活動中的擾亂市場秩序、違法交易等違法行為,可通過12315平臺熱線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
(供稿:黑龍江省雙鴨山市市場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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