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梧州市市場監管局查處的梧州市長洲區林某廚具電器城涉嫌銷售帶調壓設置的液化石油氣調壓器案
2023年8月18日,梧州市市場監管局的執法人員依法對位于梧州市長洲區兩廣綜合大樓的梧州市長洲區林某廚具電器城進行執法檢查,發現該經營主體銷售的47個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帶有壓力調節功能,不符合國家標準《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GB 35844-2018)第5.2.1.3條“調壓器應采取可靠措施防止改變調壓器的設定狀態”的規定。
當事人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國家標準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的行為,違反了《產品質量法》的規定。依據《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梧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了沒收上述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罰款的行政處罰。
二、藤縣市場監管局依法查處藤縣某家用電器經營部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國家標準的家用燃氣器具案
2023年1月,藤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藤縣某家用電器經營部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正在銷售的18臺家用燃氣灶具無熄火保護裝置,不符合國家標準《家用燃氣灶具》(GB 16410-2020)相關要求;28臺燃氣熱水器未配備排煙管道、彎頭、排風罩,不符合國家標準《家用燃氣快速熱水器》(GB 6932-2015)相關要求。
當事人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國家標準家用燃氣灶具及燃氣熱水器的行為,違反了《標準化法》《產品質量法》的規定。依據《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規定,藤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了沒收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家用燃氣灶具、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罰款的行政處罰。
三、梧州市長洲區市場監管局查處長洲區某日雜批發商行等經營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的商用燃氣灶具產品案
2023年6月24日,梧州市長洲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開展家用燃氣爐具統一專項執法行動,在轄區8家經營戶共查扣不符合國家標準《家用燃氣灶具》(GB 16410-2020)相關要求的燃氣爐具32臺。
上述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國家標準的家用燃氣灶具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相關規定,梧州市長洲區市場監管局對上述當事人作出沒收不符合標準家用燃氣灶具和違法所得并處以罰款的行政處罰。
四、藤縣市場監管局查處藤縣某液化石油氣有限公司對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氣瓶進行充裝案
2023年3月19日,藤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藤縣某液化石油氣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發現該氣站氣瓶充裝區內存放有17個已經充滿的氣瓶,當事人無法提供上述該批氣瓶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和定期檢驗合格報告。
當事人未按照規定實施充裝前后的檢查、記錄制度,對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氣瓶進行充裝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的規定,藤縣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
五、岑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岑溪市某商店經營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的商用燃氣灶具產品案
2023年6月25日,岑溪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岑溪市某商店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營業區貨架上擺放有家用燃氣灶具40臺無熄火保護裝置,不符合國家標準《家用燃氣灶具》(GB 16410-2020)相關要求。
當事人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國家標準的家用燃氣灶具及燃氣熱水器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相關規定,岑溪市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沒收不符合標準家用燃氣灶具和違法所得并處以罰款的行政處罰。
六、梧州市龍圩區市場監管局查處龍圩區某電器商行等經營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的商用燃氣灶具產品案
2023年7月17日,梧州市龍圩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開展家用燃氣爐具統一專項執法行動,在轄區6家經營戶共查扣不符合國家標準《家用燃氣灶具》(GB 16410-2020),無熄火保護裝置的燃氣爐具36臺。 上述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國家標準的家用燃氣灶具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相關規定,梧州市龍圩區市場監管局對上述當事人作出沒收不符合標準家用燃氣灶具和違法所得并處以罰款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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