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成為廣大消費者出行的交通工具之一,電動自行車充電器作為電動自行車的能源“補給站”,其性能和質量直接影響到電動車的續航里程和使用體驗。為幫助消費者了解當前電動自行車充電器產品質量的真實狀況,向消費者提供全面的、準確的消費信息,廣西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以下簡稱“廣西消委會”)對市場上銷售的電動自行車充電器開展比較試驗,指導消費者理性選購、科學使用電動自行車充電器。

一、比較試驗樣品來源及情況
本次比較試驗的樣品由廣西消委會的工作人員以消費者的身份,從廣西區內各大超市、商場、品牌門店等場所隨機購買,包括西普爾、杰之行、世宏、愛瑪、逐星、比德文等品牌在內的電動自行車充電器樣品,共計15款,樣品單價從40元到120元不等。
二、比較試驗項目和依據

本次比較試驗對15款電動自行車充電器樣品的“標志和說明、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發熱、結構、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耐熱和耐燃、輸入電流、電源適應性、外殼沖擊、跌落、泄露電流、電氣強度、超溫保護、接地有效性”14個項目進行綜合測試評定。
三、電動自行車充電器商品比較試驗結果分析
(一)測試結果總體情況
測試結果顯示,15款電動自行車充電器樣品總體表現良好,其中1款表現優秀獲五星;10款表現良好獲三星;2款表現一般獲二星;2款表現較差獲一星。測試結果僅對比較試驗購買的樣品負責。
(二)電氣安全指標測試結果
從涉及產品硬件使用安全或關鍵性能質量的6個電氣安全指標項目對電動自行車充電器樣品進行檢測對比。測試結果顯示,15款電動自行車充電器樣品6個電氣安全指標項目都符合國家標準,表現優秀獲五星。
(三)推薦性性能指標測試結果
本次比較試驗參照推薦性國家標準GB/T 36944-2018相關條款的要求,測試15款電動自行車充電器樣品“輸入電流、電源適應性、外殼沖擊、跌落、泄露電流、電氣強度、超溫保護、接地有效性”8個使用性能指標項目。
測試結果顯示,僅1款樣品“世宏”8個項目的測試結果均符合推薦性國家標準GB/T 36944-2018有關要求,其余14款樣品存在部分項目不符合推薦性國家標準。
1.在“電源適應性、跌落、泄露電流、電氣強度”4個項目測試中,15款樣品均符合推薦性國家標準要求。
2.在“超溫保護”項目測試中,僅1款樣品“世宏”測試結果符合推薦性國家標準;其余14款樣品均不符合。因樣品的標簽標識未明示執行本次測試采用的推薦性國家標準,故不做結果判定,數據僅供參考。特別說明,14款樣品在達到70℃的情況下,超溫保護均不會啟動,新國標GB 42296-2022要求電動自行車充電器溫度達到70℃±2℃的情況下15min內啟動超溫保護,以防止充電器在高溫環境下出現故障,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3.在“外殼沖擊”項目測試中,2款樣品“杰之行”“天長聚多多”測試結果均不符合推薦性國家標準要求,因樣品標簽標識未明示執行本次測試采用的推薦性國家標準,因此不做結果判定,數據僅供參考。
4.在“最大輸入電流”項目測試中,5款樣品標注“最大輸入電流”,測試結果均符合推薦性國家標準要求;其余10款未標注“最大輸入電流”,故不進行比較。
5.本次測試的15款電動自行車充電器樣品均為II類器具,無接地,故“接地有效性”項目均為不適用。

消費提示
購買時的建議
1.選擇到品牌專賣店、大型商場等正規渠道購買。選購時要查看產品的品牌、說明書、合格證、售后保障卡等資料是否齊全;同時查看產品是否具備超溫保護、過流、短路保護等安全功能。不建議購買產品信息不齊全、安全性能不過關的劣質充電器。
2.選購時要考慮兼容性。市面上主要流通的是鋰電池充電器和鉛酸電池充電器,對應使用的是鋰電池和鉛酸電池,兩者不能混用。購買時要留意電動自行車充電器的型號和類型,確保與電動車電池兼容。
3.選購時要查看產品執行標準和品質認證。鑒于GB 42296-2022《電動自行車充電器安全技術要求》已于2023年7月1日實施,建議消費者結合實際需要,選購2023年7月1日之后生產,且產品執行標準為GB 42296-2022的電動自行車充電器??紤]到產品品質認證和安全性,建議消費者盡量選擇購買帶有“CQC”自愿性認證標識、有“三包”服務的電動自行車充電器產品。
使用時的建議
1.使用和存放電動自行車充電器時,要放置在干燥、通風的環境下,注意防潮、防濕;要防止液體或金屬屑等進入充電器內部。
2.電動自行車充電器在工作時會產生一定的熱量,充電時底部或四周嚴禁放置易燃物品,如塑料或泡沫。在充電時如聞到異味或充電器外殼溫度過高,必須立即停止充電。
3.盡量不隨車攜帶充電器,如需攜帶,應將充電器用減震材料包裝好,放置于車上的工具箱內,且做好防水措施。

備注:
1.本次比較試驗結果采用★表示,★越多,表示結果越好,同星級排名不分先后;推薦性性能指標最高為“★★★”;“☆”代表半顆星。
2.價格為廣西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購買樣品時按數量平均后得出的價格,僅供參考。
3.本次比較試驗結果僅對所購買、送檢的樣品負責,不代表同品牌不同批次、不同規格產品的質量狀況。
4.GB 42296-2022《電動自行車充電器安全技術要求》于2023年7月1日實施。本次比較試驗樣品均于7月1日前購買,故推薦性性能指標測試采用的測試標準為GB/T 36944-2018,該標準的部分指標要求與GB 42296-2022一致。14款樣品部分項目雖不符合GB/T36944-2018要求,但產品標識未明示執行該標準,故不做結果判定。
5.未經廣西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書面允許,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使用本次比較試驗結果開展商業促銷、宣傳、推廣等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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