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市市場監管系統嚴格落實“四個最嚴”要求,堅持問題導向,持續加大食品安全違法打擊力度。現公布食品安全領域違法典型案例,告誡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合法生產經營。
一、沈陽市大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沈陽某酒水商店銷售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的食品案
2022年11月29日,沈陽市大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通過舉報線索,發現沈陽某酒水商店銷售的進口啤酒以中文標識遮擋被故意破壞的原有外文生產日期,該酒水商店未對涉案進口啤酒進行進貨查驗,當事人存在未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銷售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的食品的違法行為。
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款第(十)項、第五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三款、《遼寧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的相關規定,大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做出沒收涉案食品、合計罰沒款6680元的行政處罰。
二、沈陽市法庫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沈陽某烘焙坊無證制售預包裝食品案
2023年5月15日,沈陽市法庫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通過舉報線索,發現沈陽某烘焙坊在未取得相關許可情況下制作并銷售“5.1主食大全禮包”、“秋梨膏7m+”等預包裝食品(截至檢查時已全部銷售),存在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違法行為。
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款、《遼寧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的相關規定,法庫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做出罰沒款合計5232.00元的行政處罰。
三、沈陽市渾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沈陽某酒廠未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案
2023年4月19日,沈陽市渾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在開展食品安全日常檢查時,沈陽某酒廠未能提供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相關措施落實工作記錄、未按規定落實“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存在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未按規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違法行為。
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渾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并做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四、沈陽市法庫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沈陽某香油坊非法分裝食品案
2023年5月9日,沈陽市法庫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開展食品安全日常檢查工作中,發現沈陽某香油坊(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購進其他廠家生產食品(小磨香油)進行分裝,并以該香油坊作為生產廠家進行銷售,存在非法分裝食品的違法行為。
上述行為違反了《遼寧省食品安全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遼寧省食品安全條例》第六十三條、《遼寧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相關規定,法庫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并做出沒收非法分裝的食品、合計罰沒款5076.00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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