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稱:云浮市新興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理“包裝罐(紅糖姜)”外觀設計專利侵權糾紛案
案情簡介:請求人梁某為“包裝罐(紅糖姜)”外觀設計專利的專利權人,其發現位于云浮市新興縣的某食品有限公司未經其許可,制造、銷售、許諾銷售其外觀設計專利權的產品,請求云浮市新興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理。2023年9月1日,新興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予以立案。
新興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被請求人的生產包裝車間進行了現場抽查,發現被控侵權產品的實物產品775個,被請求人認為被控侵權產品與涉案專利產品外觀不相同、不相似,不存在侵犯外觀設計專利權的行為。
合議組在進行特征對比后認定被控侵權產品沒有落入涉案專利保護范圍,于是新興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駁回了專利權人梁某請求處理新興縣某食品有限公司涉嫌侵犯其外觀設計專利權的全部請求。
案件分析:外觀設計專利侵權判定是判斷應以該類產品一般消費者的視角,本案中,涉案外觀設計專利請求保護形狀與圖案的結合,而被控侵權產品的整體形狀與圖案均與涉案外觀設計專利不同,被控侵權產品的不同設計特征達到了使被控侵權產品與授權外觀設計在整體視覺效果上產生實質性差異的程度。根據“整體觀察、綜合判斷”原則,被控侵權產品不落入涉案專利保護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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