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案件名稱 | 違法企業名稱或違法自然人姓名 | 違法企業社會信用代碼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違法事實 | 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 作出處罰的機關名稱和日期 | 備注 |
南衛放罰【2023】5號 | 南平市人民醫院未按照規定使用個人防護用品案 | 南平市人民醫院 | 12350700490010884F | 林文欽 | 在放射診療活動中未按照規定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 依據《放射診療管理規定》 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參照《福建省衛生健康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細化標準》的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警告、罰款人民幣10000元整,并責令立即改正違法違規行為。 | 南平市衛生健康委員會、202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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