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4年春節即將來臨,為護航節日重要民生商品價格穩定和質量安全,著力保障人民群眾多元化消費需求,營造舒心、放心和暖心的節日氛圍,廣西梧州市市場監管局現對梧州市涉網經營者作出以下合規提示。
一
誠信守信經營,不做無底線營銷和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宣傳。確保網售商品來源合法、質好量夠、有售后保障。
二
明碼標價,禁止價格欺詐。開展促銷時進行價格比較的,標明的被比較價格信息應當真實準確。不得在折價、減價前臨時采取“先漲價后降價”或者通過虛假折價、減價、比價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欺騙消費者。
三
不冒用他人商標、侵犯他人知識產權,銷售假冒偽劣商品?!拔嘀萘げ琛薄拔嘀蔟斳吒唷薄疤倏h粉葛”等為梧州市地理標志,未經核準不得使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
四
酒類廣告不得誘導、慫恿和宣傳無節制飲酒,不得宣傳酒后駕駛交通工具。普通食品不得宣傳保健、治療功能。六堡茶銷售謹慎使用“祛濕”“養胃”“瘦身”“降脂”等保健、治療疾病類字詞進行宣傳。探店視頻中附有商品銷售鏈接的,需在視頻中標注“廣告”字樣。
五
餐飲商家通過網絡銷售現制現售盆菜、扣肉等外賣菜品的,應按照《DB4501T 0006-2023 網絡訂餐配送操作規范》配送,推行外賣食安封簽,確保食品配送過程不受污染。外賣菜品不能按照預包裝食品進行銷售;通過平臺售賣的團購套餐需清楚標明使用時間或不可使用時段,如使用預制菜的也需標明,保護消費者知情權。餐飲商家應積極推廣“小份菜”“半份菜”“網絡點餐明示食品重量”等做法,采取有效措施提醒和制止餐飲浪費。
六
通過網絡接受住宿預訂的酒店類商家,需保證線上訂單的履行能力,不得出現無故拒絕線上訂單入住、擅自提價、單方面改變已訂房型等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經營行為。
七
年貨商品提倡簡潔包裝,不銷售過度包裝商品。
八
禁止通過網絡銷售野生動植物及制品、含金箔類食品、電子煙及制品等禁止銷售類商品。
九
家用電器、電子產品、車輛及配件、兒童用品(玩具)等16大類商品為強制性產品認證商品,無CCC認證標識的禁止銷售。
十
不得通過“霸王條款”“屏蔽差評”等行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及時、妥善處理消費糾紛。
(供稿:廣西梧州市市場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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