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2024年10月5日,郴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根據消費者投訴漫港國際大酒店消費欺詐以及瘋狂漲價是平時幾倍的問題,立即對郴州市北湖區漫港大酒店進行了檢查,發現當事人在網絡平臺發布的預訂客房價格有兩個標準:劃線價2928元,在線預訂價1978元。
經執法人員調查核實:當事人自2024年7月至今,從未按以上兩種價格實際交易過。當事人虛標劃線價與在線預訂價的行為,已構成無法進行價格比較的事實。且在9月24日至9月30日期間,當事人經營客房的實際成交價格為138元/間·天至338元/間·天不等,而當事人自2024年10月1日起,將客房銷售價格提高到404元/間·天至1978元/間·天不等。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三項、第四項和《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第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九條第三項之規定,涉嫌構成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價格欺詐和哄抬物價的違法行為。郴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進行立案查處。
案例二
2024年10月5日,郴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根據網民在某平臺反映市城區部分酒店瘋狂漲價的問題,立即對郴州市兆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運營的檸果酒店(郴州裕后街商業廣場店)進行了檢查,發現當事人在網絡平臺發布的預訂客房價格有兩個標準:劃線價910元,在線預訂價500元。
經執法人員調查核實:當事人自2024年7月至今,從未按以上兩種價格實際交易過。當事人虛標劃線價與在線預訂價的行為,已構成無法進行價格比較的事實,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四項和《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第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九條第三項之規定,涉嫌構成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價格欺詐行為。郴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進行立案查處。
案例三
2024年10月5日,郴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根據網民在某平臺反映市城區部分酒店瘋狂漲價的問題,立即對郴州市府上蘇園酒店有限公司運營的府上酒店(興隆步行街蘇園店)進行了檢查,發現當事人存在未按規定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構成未按規定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郴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進行立案查處。
案例四
2024年10月5日,郴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根據網民在某網絡平臺發布尚爾酒店(蘇仙嶺裕后街店)惡意漲價的問題,立即對郴州市尚爾酒店進行了檢查,發現當事人存在虛假宣傳和價格欺詐的違法行為。
經執法人員調查核實:當事人在網絡平臺發布商業宣傳時稱標注酒店地址位于蘇仙嶺裕后街,但其實際經營地址位于蘇仙區沿江路8號希林大廈,宣稱地址與經營地址不一致。另查,當事人于2024年10月2日在美 團平臺訂房頁面將客房劃線價格調整為729元/間·天,而在調價前七日內當事人從未按該價格實際交易過。當事人上述行為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四項和《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第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九條第三項之規定,涉嫌構成虛假宣傳和價格欺詐的違法行為。郴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進行立案查處。
案例五
2024年10月5日,郴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根據群眾舉報線索,對郴州市洪昱酒店有限公司經營的麗楓酒店(郴州興隆步行街店)進行了檢查,發現當事人在網絡平臺發布的預訂客房價格有兩個標準:劃線價1207元,在線預訂價784元。
經執法人員調查核實:當事人自2024年7月至今,從未按以上劃線價格實際交易過。當事人虛標劃線價的行為,已構成無法進行價格比較的事實,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四項和《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第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九條第三項之規定,涉嫌構成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價格欺詐行為。郴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進行立案查處。
案例六
2024年10月5日,郴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根據群眾舉報線索,對郴州市七天賓館(火車站店)進行了檢查,發現當事人在網絡平臺發布的預訂客房價格有兩個標準:劃線價868元,在線預訂價436元。
經執法人員調查核實:當事人自2024年8月至今,從未按以上劃線價格實際交易過。當事人虛標劃線價的行為,已構成無法進行價格比較的事實,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四項和《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第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九條第三項之規定,涉嫌構成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價格欺詐行為。郴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進行立案查處。
市場監管部門提醒經營者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法律法規,恪守公開、公平原則,誠信經營,不得利用價格手段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經營者要主動履行社會責任,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和商品,為廣大市民和來郴游客提供放心安心舒心的消費環境,共同維護良好的郴州旅游城市形象。同時也提醒廣大消費者,如遇價格欺詐、不明碼標價等違法違規行為,歡迎您撥打12315投訴舉報,我們將依法查處,并公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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