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白酒由于價格高、利潤大的特點,一些為牟取暴利的商家會鋌而走險,選擇用假冒白酒冒充正品白酒進行銷售,以此獲取不當利益,因銷售假冒白酒被處罰的案例也是屢見不鮮。最近,杭州市上城區一食品經銷部就因銷售假冒白酒被行政處罰。
杭州市上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舉報,反映在一食品經銷部購買的兩箱品牌白酒涉嫌為假冒產品。執法人員隨即聯系品牌白酒商標權利人的工作人員,對該食品經銷部銷售的品牌白酒進行鑒定。
經鑒定,涉案兩箱品牌白酒確為假冒產品。該食品經銷部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屬于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行為。經過進一步調查后,上城區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對該食品經營部作出罰款2.39萬的行政處罰。
市場監管部門提醒:銷售假冒品牌白酒屬于違法行為,一旦查實將面臨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建議消費者在購買酒類產品時,盡量選擇大型商超或者專營店等證照資質齊全的經營主體,購買后要保存好相關憑據,如遇糾紛可作為維權依據。市場監管部門將繼續打擊危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優化營商環境,創造更加放心的消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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