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動制止餐飲浪費工作,切實提高餐飲服務經營者法律意識、責任意識,營造全社會“浪費可恥、節約為榮”的文明新風尚,現將市場監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查辦的2024年度第一批餐飲浪費典型案例予以公開:
案例
銀川市市場監管局興慶區分局查處興慶區筋筋香餐飲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4年7月1日,銀川市市場監管局興慶區分局對當事人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在其經營場所內未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亦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銀川市市場監管局興慶區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當場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案例
青銅峽市市場監管局查處青銅峽市早之肴自選早餐店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費案
2024年1月24日,青銅峽市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進行日常檢查。經查,當事人未在其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青銅峽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當場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案例
同心縣市場監管局查處同心縣雪琴婚宴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費案
2024年1月30日,同心縣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進行監督檢查。經查,當事人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同心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當場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案例
西吉縣市場監管局查處寧夏雪芝蓮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案
2024年7月24日,西吉縣市場監管局開展反食品浪費專項檢查時發現,當事人在提供餐飲服務經營活動時存在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造成明顯食品浪費,且未主動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費。執法人員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當場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2024年7月30日,執法人員復查時發現當事人未按要求進行整改,仍存在餐廚垃圾剩余食物過多,未在菜單上標注菜品分量、規格等內容,未采取其他引導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措施等問題,明顯造成餐飲浪費。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二款的規定,西吉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對當事人作出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
中衛市市場監管局沙坡頭區分局查處中衛市麻辣煮播小火鍋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4年10月16日,中衛市市場監管局沙坡頭區分局對當事人進行現場檢查。經查,當事人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中衛市市場監管局沙坡頭區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當場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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