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廣島) 近日,山東省市場監管局公布的打擊農村假冒偽劣食品專項執法行動典型案例(第一批)顯示,青島龍花源植物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龍花源公司”)因生產的4批次調和油被檢出乙基麥芽酚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被罰沒款10萬余元。

乙基麥芽酚屬于食品添加劑,是一種有芬芳香氣的白色晶狀粉末,因為能使食品中原有香味得到調和、改良和提升,所以常被作為香味改良劑。同時,乙基麥芽酚還具有去除原料的雜味,保持長久清香的功效。不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4)(以下簡稱“GB2760-2014”)中規定,植物油脂中不得添加食品用香精香料。
中國質量新聞網梳理發現,龍花源公司生產的食用油已多次曝出乙基麥芽酚項目不合格這一問題。僅以去年公布的抽檢結果為例,該公司生產的食用油因抽檢不合格曾連續3個月被市場監管部門通報。
山東省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政府網站2020年12月7日發布的該區10月抽檢結果顯示,標稱龍花源公司生產的濃香食用植物調和油(規格型號:5升/桶;生產日期/批號:2020-08-10)乙基麥芽酚檢出值為212μg/kg,標準規定不得使用。
2020年11月16日,青島市市場監管局發布的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2020年第44期)顯示,市場監管總局組織的2020年監督抽檢中,龍花源公司生產的“萊香食用植物調和油”(規格型號:8L/桶;生產日期:2020年4月14日)經檢測,乙基麥芽酚項目不合格。龍花源公司收到檢驗報告后,于2020年6月15日提出復檢申請,經復檢機構復檢仍不合格。
經調查,龍花源公司共生產上述產品300箱(600桶),全部銷售給淄博康健佳吉商貿有限公司。龍花源公司在對抽檢不合格產品進行原因排查時發現該產品使用的原料“芝麻油”中乙基麥芽酚項目不符合GB2760-2014要求。隨后,其對產品進行了召回,累計共召回該批次產品266箱(532桶)。上述行為違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的規定,禁止生產經營“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2020年11月11日,青島市市場監管局對龍花源公司作出處罰:罰款318000元,沒收違法所得153.68元。責令改正違法行為。
2020年10月12日,山東省市場監管局發布的關于2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通告(2020年第30期)顯示,淄博市臨淄區皇城鎮匯源超市銷售的標稱龍花源公司生產的“萊香食用植物調和油”【生產(購進或檢疫)日期/批號:2020/4/14;規格型號:8L/桶】經山東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其中乙基麥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龍花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青島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公開資料顯示,龍花源公司成立于2005年,注冊資本500萬元,專注于植物油生產,主要品牌有“萊香”“龍花源”“馥龍”“龍花”等,產品涵蓋花生油、大豆油、玉米油、調和油等。
中國質量新聞網注意到,除了頻繁曝出產品質量問題,龍花源公司在環保和廣告方面也有違法記錄。
天眼查數據顯示,龍花源公司因“建設項目需配套建設的環保設施未經驗收,主體工程正式投入生產”,于2015年12月11日被萊西市環保局責令停止生產,罰款30000元;該公司因廣告中貶低其他生產經營者的商品或者服務,于2018年7月24日被萊西市市場監管局罰款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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