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廣島) 近日,山東省威海市市場監管局公布了4起違法典型案件。其中,威海鯨洋海洋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鯨洋海洋食品公司”)因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的食品被處罰。

據悉,2020年11月30日,威海市市場監管局在食品生產環節專項執法稽查行動中發現,鯨洋海洋食品公司外包裝間正在包裝的和成品庫內存放待售的“老醋海蜇頭”等5個品種的水產制品外包裝標簽標注發生產日期與實際生產日期不符,涉嫌違反《食品安全法》標簽標注的有關規定。經查明,鯨洋海洋食品公司將2020年10月1日生產的成品 “珍味帶魚”的生產日期標注為2021/01/03,共200袋;2020年10月10日生產的規格為200g/袋×8袋/盒的老醋海蜇頭100盒,外包裝標注生產日期為2020/12/03;2020年10月23日生產的規格為160g/瓶×2瓶/盒的原味小鮮蝦200盒,外包裝標注生產日期為2021/01/03;2020年10月1日生產的規格為228g/盒珍味鱈魚120盒,外包裝標注生產日期為2021/01/02;2020年10月1日生產的規格為228g/盒珍味金槍魚400盒,外包裝標注生產日期為2021/01/02。上述產品未銷售,無獲利。2021年2月7日,威海市市場監管局對鯨洋海洋食品公司作出處罰:沒收上述相關產品,罰款65000元。
中國質量新聞網注意到,鯨洋海洋食品公司此前因生產標簽不符合規定的產品被處罰。威?;鹁娓呒夹g產業開發區市場監管局(以下簡稱“火炬高開發區局”)行政處罰決定書(威高綜執行處字〔2020〕市1007號)顯示,2019年12月11日、15日、18日,該局先后共接到3份舉報投訴稱,鯨洋海洋食品公司生產的風琴魷魚片、香辣蜜汁黃花魚、原味蜜汁黃花魚的標簽不符合規定。2019年12月19日,該局執法人員對鯨洋海洋食品公司進行現場檢查,調取了涉案產品的原版標簽樣本及截圖,經查證舉報情況屬實。
據悉,鯨洋海洋食品公司2019年11月12日生產的130袋風琴魷魚片,標簽上缺少廠名廠址、聯系電話和營養成分表;2019年11月27日生產的70罐香辣蜜汁黃花魚,標簽上沒有標注產品標準代號:Q/WJS 0001S;2019年11月16日生產的130罐原味蜜汁黃花魚,標簽上沒有標注產品標準代號:Q/WJS 0001S。2020年2月28日,火炬高開發區局對該公司作出處罰:沒收違法所得829元;罰款5000元。
此外,天眼查數據顯示,2019年7月10日,火炬高開發區局對鯨洋海洋食品公司生產經營的“珍味帶魚”(生產日期:20190614)進行抽樣檢測。2019年7月26日,青島譜尼測試有限公司出具的檢驗報告顯示,上述產品中酸價(KOH)的實測值為7.3mg/g,標準指標為≤5.0mg/g,不符合Q/WJS0001S-2019《即食海產品》要求。2019年12月11日,火炬高開發區局對鯨洋海洋食品公司作出處罰:罰款6000元;沒收違法所得2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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