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浙江臺州市黃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102號)。

臺州市黃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102號)
關于張榮德銷售的蝦蛄不合格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張榮德銷售的蝦蛄
(一)抽檢基本情況。食品名稱:蝦蛄;購進日期:2021-09-18;抽樣日期:2021-09-18;樣品數量:2kg;抽樣基數:3kg;抽樣單編號:NCP21331003305631591;檢驗結論:經抽樣檢驗,鎘(以Cd計)項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調查處理情況:黃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0年10月20日將《檢驗報告》送達該單位,告知當事人享有申請復檢的權利,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復檢申請或異議。同時責令對該批產品進行召回,查找不合格原因,立即整改。
(三)產品控制情況:經調查,張榮德于2020年9月18日共購入蝦蛄1箱,當天全部銷售完,由于銷售對象不確定,無法召回。
(四)違法行為查處情況:當事人的經營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規定,系經營重金屬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的行為。因當事人履行了進貨查驗等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合符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進貨來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決定免予處罰。
(五)原因排查及整改情況:經對不合格原因進行分析排查,無法查清導致產品不合格的原因,我局已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購進該來源的蝦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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