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1年12月28日,湖北省荊門市市場監管局網站發布掇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公告(2021年第18號)。

掇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公告(2021年第18號)
我局于2021年11月15日收到荊門市食品藥品質量檢驗所出具的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檢驗報告(№:2021SC0871),隨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湖北省食品安全抽檢檢測后處理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依法進行了核查處置?,F將核查處置情況公告如下:
一、抽檢情況
2021年10月13日,荊門市食品藥品質量檢驗所對個體工商戶(張清云)的經營的精品圓形榨菜(購進日期2021-10-08)生產單位:重慶晉億佳食品有限公司)進行了食品安全抽樣檢驗(抽樣單號:SC21420800485030279),發現不合格項目,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項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2021年11月18日我局監管人員將《湖北省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結果通知書》和檢驗報告送達當事人,并進行了現場檢查,鑒于當事人履行了索證索票義務,能夠提供供應商《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且當事人已停止銷售涉案食品,依法采取措施減輕了食品安全風險,未造成危害后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六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當事人的上述違法行為不予處罰。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經當事人排查,該批次產品不合格原因可能為生產企業生產過程操作不規范所致,非經營企業存儲不當導致不合格。經營企業嚴格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并按規定儲存產品,經營當事人將進一步加強索證索票。
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市場監管部門12315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掇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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