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1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2年第6期)。據通告,在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涉及該區8家食品經營企業共11批次產品不合格,其中,余小麗銷售的不合格紅小米辣椒、青小米辣椒產品核查處置完成情況如下:
余小麗銷售的紅小米辣椒、青小米辣椒
(一)抽檢基本情況。余小麗在重慶市江北區玉帶山200號(糧油批發市場)生鮮25號銷售的紅小米辣椒(抽樣單編號為:NCP21500105650927925,購進日期:2021年10月13日,抽樣日期:2021年10月13日)經抽樣檢驗,鎘(以Cd計)項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余小麗在重慶市江北區玉帶山200號(糧油批發市場)生鮮25號銷售的青小米辣椒(抽樣單編號為:NCP21500105650927926,購進日期:2021年10月13日,抽樣日期:2021年10月13日)經抽樣檢驗,鎘(以Cd計)項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對抽檢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于2021年11月3日向余小麗送達了不合格檢驗報告并進行現場檢查,現場未發現被抽檢批次紅小米辣椒和青小米辣椒。經查,該批次不合格紅小米辣椒和青小米辣椒是余小麗于2021年10月13日在江津區雙福街道雙福國際農貿城購進。購進該批次紅小米辣椒的購進數量為25斤,購進價格為2.8元/斤,銷售價格為4.5元/斤,截止到送達檢驗報告時當事人已對外銷售完;青小米辣椒的購進數量為20斤,購進價格為2.5/斤,銷售價格為3.5元/斤,截止到送達檢驗報告時當事人已對外銷售完。因此,貨值金額共計182.5元,違法所得182.5元。該經營部在規定期限內未對檢驗結果提出復檢申請。
(三)對經營者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1年11月4日對余小麗經營不合格食用農產品的行為進行立案調查。余小麗上述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同時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應當依法予以處罰。鑒于當事人為個體小攤販,經營規模小,貨值金額和違法所得較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條第二款、第六條和《重慶市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七)項的規定,決定對當事人予以減輕處罰。根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對當事人作如下行政處罰:1、警告;2、沒收違法所得182.5元;2、處罰款81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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