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天津市北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NCP21120113115232785),涉及北辰區1家經營單位。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況
產品名稱:姜(購進日期:2021-10-13)。被抽樣單位:新集賢農貿市場任建華。該批次姜經銳德檢測技術(天津)有限公司抽樣檢驗,噻蟲胺項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規定的要求(標準要求≤0.2 mg/kg,0.43 mg/kg)。
二、監管部門的調查處理情況
北辰區市場監管局于2021年11月16日啟動了經營環節的核查處置。經查明,當事人于2021年10月13日購進涉案“姜”合計35斤,貨值金額150元,全部售出,違法所得45元。
三、對企業違法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構成銷售農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姜的行為。鑒于當事人積極配合行政機關檢查,接受詢問,案發后主動召回不合格產品,依據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決定處罰如下:1.沒收違法所得45元;2.罰款955元。
四、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經排查,新集賢農貿市場任建華經營噻蟲胺項目不符合相關要求的姜,非經營環節添加導致。當事人接到檢測報告后立即配合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進行調查,并對違法問題進行了整改。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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