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6月14日,福建省石獅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品家餐飲。

石獅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品家餐飲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監督抽檢發現的不合格食品中,涉及我市1家經營企業。現將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石獅市品家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九二東路分公司銷售的生姜
(一)抽檢基本情況。石獅市品家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九二東路分公司銷售的生姜(購進日期:2022-2-25)經抽樣檢驗,噻蟲胺項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 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石獅市品家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九二東路分公司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的違法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規定;石獅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免予處罰。(行政處理決定書編號:獅市監處(2022)4029號)。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石獅市品家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九二東路分公司接到不合格報告后啟動召回、開展原因排查和整改,加強員工培訓、落實索證索票及進貨查驗制度等。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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