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據南京市溧水區人民政府網站2022年10月26日消息,溧水區市場監管局發布關于2022年溧水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公告(第十五期)。

關于2022年溧水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公告(第十五期)
2022年,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及溧水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了對我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其中涉及我區部分企業生產經營的不合格食品,現將我局對相關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企業的處置情況公布如下:
1、南京市溧水區惠美超市店經營的鯽魚的處置情況
(抽樣單編號:NCP22320100002643407)
上述產品不合格項目為恩諾沙星,檢驗結果:恩諾沙星708μg/kg,標準指標≤100μg/kg。該批產品購進日期為2022年7月27日,當事人購進2.5kg,購進價格為26元/kg,銷售價格32元/kg,已全部銷售完畢,貨值金額80元,違法所得15元。該店實施主動召回,未能召回。截至目前,已完成產品控制,原因排查,經排查,產品不合格的原因是養殖環節控制不嚴。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本局現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決定處罰如下:1沒收違法所得15元;2.罰款1000元。處罰決定書編號:寧溧市監處罰〔2022〕292號。
2、南京百沃優鮮超市有限公司東城世家店經營的鮮百合的處置情況
(抽樣單編號:DC22320100002645488)
上述產品不合格項目為鎘(以 Cd 計),檢驗結果:鎘(以 Cd 計)0.80mg/kg,標準指標:≤0.05mg/kg。該批產品購進日期: 2022年8月20日,當事人購進涉案批次產品5kg,購進價格15元/kg,銷售價格為18元/kg,已經全部銷售完畢。涉案產品貨值90元,違法所得為15元。該店實施主動召回,無召回。截至目前,已完成產品控制,案件仍在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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