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廣島) 近日,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2023年第1期食品抽檢信息。其中,杭州愛麥爾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一款蛋糕被檢出質量不合格。
該抽檢信息顯示,標稱杭州愛麥爾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杭州愛麥爾食品”)生產的“麥爾+圖案”老式蛋糕(生產日期/批號:2022/9/14)(規格型號:418克/盒),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寧波海關技術中心。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得超過1。本次抽檢的這款蛋糕該指標檢測結果為1.2。
據介紹,防腐劑是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學成分,用于延緩或抑制由微生物引起的食品腐敗變質。常見的防腐劑有苯甲酸及其鈉鹽、山梨酸及其鈉鹽等。糕點中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對國家標準不夠了解,從而過量添加多種不同的防腐劑。
中國質量新聞網了解到,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為進一步了解上述蛋糕抽檢不合格原因,產銷數量,有無消費者提出不良反饋,對不合格產品的后處理情況等,中國質量新聞網撥打了杭州愛麥爾食品對外公開的聯系電話。截至發稿時,對方電話多次撥打均無人接聽。
值得注意的是,杭州愛麥爾食品此前還曾兩度被處罰,處罰原因均與食品安全問題有關。
據信用中國,2022年7月7日,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人員對紹興市上虞區曉朱超市經營的雞蛋糕(生產者:杭州愛麥爾食品有限公司;生產日期:2022-06-07)進行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寧波海關技術中心于2022年8月9日出具的檢驗報告(編號:802200000940)顯示,經抽樣檢驗,上述食品防腐劑(山梨酸、丙酸、脫氫乙酸、納他霉素)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項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上述蛋糕經復檢后,原檢測不符項目仍不符合。經調查,杭州愛麥爾食品于2022年6月17日生產該批產品10箱(2.5公斤/箱),6月20日以11.6元/公斤的價格全部銷售給杭州鑫森磊貿易有限公司。杭州鑫森磊貿易有限公司于6月27日將該批產品銷售給被抽檢者紹興市上虞區曉朱超市。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2022年11月2日,杭州市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杭州愛麥爾食品罰款1.5萬元。
信用中國還顯示,2021年8月30日,杭州市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杭州愛麥爾食品罰款1萬元,原因涉及生產經營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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