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南京市高淳區市場監管局通告不合格食品處置情況的公告(2023年第1期),涉及高淳縣淳溪鎮郁平事蔬菜鋪銷售的老生姜、嫩生姜,處置情況公布如下:
高淳縣淳溪鎮郁平事蔬菜鋪銷售的老生姜、嫩生姜,噻蟲胺、鉛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當事人購進老生姜5千克、嫩生姜5千克,分別有3.07千克用于抽檢,其余全部售出。截至目前,已完成產品控制,原因排查。不合格原因:推測種植環節土質及用藥造成上述產品不合格。
高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對當事人免予處罰,相關線索已移送至供應商屬地市場監管局。處罰決定書文號:高市監處罰〔2022〕31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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