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3月3日,湖南省婁底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2022年食品安全抽檢檢測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公告(2023年5號)。

婁底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2022年食品安全抽檢檢測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公告(2023年5號)
根據2022年湖南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任務,我局于2022年8月16日接到國家抽檢系統《檢驗報告》(NO:LC-ZFFS220086-NCP7969)和(NO:LC-ZFFS220086-NCP7968)結果顯示:“在漣源市古塘鄉世紀聯華超市抽檢的泥鰍和黃顙魚,泥鰍的檢驗結論為“孔雀石綠(以孔雀石綠與隱色孔雀石綠之和計)項目不符合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黃顙魚的檢驗結論為“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項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現將不合格食品信息及核查處置情況公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況
食品名稱:“泥鰍”和“黃顙魚”
購進日期:2022年7月4日和2022年7月6日
購進單位:新化縣楓林街道玉西水產行
購進單位地址:新化縣楓林街道
二、核查處置情況:
(一)調查處理情況。
2022年8月16日接到國家抽檢系統《檢驗報告》(NO:LC-ZFFS220086-NCP7969)和(NO:LC-ZFFS220086-NCP7968)稱:“在漣源市古塘鄉世紀聯華超市抽檢的泥鰍和黃顙魚,檢驗結論為不合格”,上述“泥鰍”《食品安全抽樣檢驗抽樣單(非網絡)》(抽樣單編號:NCP22432526568940568)樣品信息欄顯示:
樣品名稱:“泥鰍”
樣品類型:食用農產品
樣品來源:外購
樣品屬性:普通食品
購進日期:2022-07-04
單價:33.62元/kg
抽樣基數:3kg
樣品名稱:“黃顙魚”
樣品類型:食用農產品
樣品來源:外購
樣品屬性:普通食品
購進日期:2022-07-06
單價:43.62元/kg
抽樣基數:1.89kg
2022年8月10日,利誠檢查認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簽發并出具了編號為編號為NO:LC-ZFFS220086-NCP7968“泥鰍”的《檢驗報告》,經抽樣檢驗,“孔雀石綠(以孔雀石綠與隱色孔雀石綠之和計)項目不符合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孔雀石綠(以孔雀石綠與隱色孔雀石綠之和計),標準指標:不得檢出,實測值:1.76,單項判定:不合格,檢驗依據:GB/T 19857-2005(液相色譜-串聯質譜法)”。
2022年8月10日,利誠檢查認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簽發并出具了編號為編號為NO:LC-ZFFS220086-NCP7969“黃顙魚”的《檢驗報告》,經抽樣檢驗,“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項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單位:ug/kg,檢驗依據:農業部1077號公告-1-2008,標準指標:≤100,實測值:121,單項評價:不合格)”。
2022年8月16日上午,我局執法人員立即趕到湖南省婁底市漣源市古塘鄉塘邊村的漣源市古塘鄉世紀聯華超市說明來意,出示證件,在負責人吳強的陪同下進行了現場檢查。該店正在營業中,在該超市未發現抽樣日期為2022年7月7日所抽樣的購進日期為2022年7月6日的泥鰍和黃顙魚,執法人員當場送達了泥鰍的檢驗報告(NO:LC-ZFFS220086-NCP7969)和黃顙魚的檢驗報告(NO:LC-ZFFS220086-NCP7968),執法人員現場告知負責人吳強如對檢驗結論有異議,可提出復檢等相關程序事項。負責人吳強現場簽收了泥鰍和黃顙魚的《檢驗報告》、《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結果通知書》、《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復檢和異議須知》。執法人員依法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婁市監綜責字[2022]60號)當事人予以現場簽收。執法人員現場提取了該店《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經營者雷強的身份證明、負責人吳強的身份證明復印件各一份、雷強授權吳強的委托書一份、供貨商新化縣楓林街道玉西水產行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一份、并對現場拍照取證。
現場未采取行政強制措施。
(二)產品控制情況。經查,當事人分別于2022年7月4日和7月6日在新化縣楓林街道玉西水產行購進泥鰍10公斤和黃顙魚5公斤,抽檢完后都已售完。
(三)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2022年8月22日,我局以涉嫌銷售“恩諾沙星”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及“孔雀石綠”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用農產品對漣源市古塘鄉世紀聯華超市予以立案調查。經查:一、當事人銷售“孔雀石綠”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和《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應根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的規定給予處罰。當事人現場向我局提供了泥鰍供貨商的進貨票據、《營業執照》復印件,但是不能提供泥鰍的《檢驗報告》,履行了部分進貨查驗義務,故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和《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免予處罰的規定。在本案的調查過程中,當事人能積極配合我局調查,主動交代違法事實,并案發后當事人立即在店門口醒目位置張貼了召回公告,至今暫未收到前來退換、索賠和因食用這種食品而產生的不良反應的情況。其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五)項從輕行政處罰的規定。
二、當事人銷售“恩諾沙星”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用農產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和《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應根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的規定進行處罰。但當事人現場向我局提供了黃顙魚供貨商的進貨票據、《營業執照》復印件,不能提供黃顙魚的《檢驗報告》,履行了部分進貨查驗義務,故不屬《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和《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免于處罰的規定。同時,在本案的調查過程中,當事人能積極配合我局調查,主動交代違法事實,并案發后當事人立即在店門口醒目位置張貼了召回公告,至今暫未收到前來退換、索賠和因食用這種食品而產生的不良反應的情況。其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五)項減輕行政處罰的規定。
綜上所述,建議給予如下行政處罰:
1.沒收違法所得554元;
2.處罰款102000元;
共計罰沒款102554元。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況。漣源市古塘鄉世紀聯華超市在收到經檢驗不合格產品的《檢驗報告》后,在我局執法人員的督導下,查找了問題原因并做出如下整改:1.店內立即停售該批次的“泥鰍”和“黃顙魚”;2.從源頭整改,制定了采購人員負責制,定點到有照有證的商戶中采購;3.嚴格執行制度,嚴格執行索證索票。尤其是針對食品這一塊,嚴格把好食品檢驗制度觀,對凡是進入門店的食品必須索取批次的檢驗報告。
婁底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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