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3年4月19日,南寧市邕寧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17期)。

南寧市邕寧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于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的通告
(2023年第17期)
近期我局在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信息系統中收到1批次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現將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通告如下:
南寧市邕寧區童林堡幼兒園
(一)抽檢基本情況。2023年2月22日,檢驗機構受南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到位于南寧市邕寧區蒲津路136號的南寧市邕寧區童林堡幼兒園,對該幼兒園食堂采購的大姜進行食品安全抽樣檢驗。2023年3月22日我局執法稽查大隊工作人員通過國家食品安全抽檢監測信息系統(http://spcj.gsxt.gov.cn/ui/index)接收到南寧海關技術中心出具的檢驗報告(№:SP2301-DBJ23450100620331317),報告載明,大姜的噻蟲胺項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實測值:2.10mg/kg,標準指標:≤0.2mg/kg),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南寧市邕寧區童林堡幼兒園收到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后表示對檢驗結果無異議,在收到檢驗結果通知書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沒有提出復檢申請。
(二)現場檢查情況。2023年3月23日,執法人員向該幼兒園送達了上述《檢驗報告》及對應的《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結果通知書》,并開展現場檢查,現場未采取行政強制措施。2023年3月23日,我局予以立案調查。
(三)產品控制情況。經調查,南寧市邕寧區童林堡幼兒園該批次不合格大姜已經食用完畢,無法召回。
該案目前已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邕市監處〔2023〕48號。
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市場監管部門12315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南寧市邕寧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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