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5月8日,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的通告(2023年3號),涉及寧波市鄞州五鄉清榮蔬菜攤。
(一)抽檢基本情況
寧波市鄞州五鄉清榮蔬菜攤銷售的豇豆,抽檢項目中滅蠅胺,倍硫磷,噻蟲胺項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 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機構為寧波市產品食品質量檢驗研究院(寧波市纖維檢驗所)。
(二)風險防控情況
該局執法人員于2023年4月4日向當事人送達了編號為SPJ202303536 的檢驗報告,并對當事人進行現場檢查,經查,總購進豇豆10斤,無庫存。該局已依法對當事人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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