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重慶市長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對抽檢不合格(問題)食品核查處置的信息公告。

重慶市長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對抽檢不合格(問題)食品核查處置的信息公告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況
2023年6月15日,本局委托重慶市涪陵食品藥品檢驗所對當事人銷售的沙地蜜薯進行檢驗。2023年7月10日,重慶市涪陵食品藥品檢驗所出具了檢驗報告(No:D23SC05612)。檢驗報告(No:D23SC05612)檢驗結論為“經抽樣檢驗,毒死蜱項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核查處置情況
(一)監管部門的調查處理情況:2023年7月10日,執法人員分別向當事人送達了上述《檢驗報告》,并對當事人的經營場所進行了現場檢查,在當事人的經營場所未發現抽檢不合格批次的沙地蜜薯。當事人在簽收上述文書后對檢測結果無異議,且在七個工作日內亦未提出復檢申請。2023年7月11日,本案經批準立案調查。
(二)產品控制情況:重慶鮮之蔬農產品配送有限公司以6.2元/kg的價格配送給當事人,該批次不合格沙地蜜薯抽樣基數為10kg(含抽檢樣品),至本局送達《檢驗報告》之前,均已銷售完畢。當事人第一時間在店內張貼召回通知書、并向我局提供整改報告一份。
(三)違法行為查處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作出如下處罰:1、沒收違法所得;2、罰款。
(四)原因排查及當事人整改情況:經當事人排查,由于作為經銷商,其主要是通過進貨查驗和感觀判斷的方式保證食品安全,方式和手段比較有限,導致檢驗不合格。整改情況:當事人進一步學習了《食品安全法》、《產品質量法》,承諾今后將落實人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嚴格按照工藝流程生產,杜絕此類事件發生,合法生產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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