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9月26日,浙江省安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42期)。

安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42期)
近期,安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抽檢發現不合格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進行了核查處置,其中涉及我縣生產經營單位1家,現將不合格食品的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安吉仟家超市銷售不合格水晶蒜的核查處置情況
(一)抽檢基本情況
2023年7月12日,市場監管部門對安吉仟家超市銷售的水晶蒜進行監督抽檢,經浙江華才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檢驗,發現二氧化硫殘留量項目為1.79g/kg,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0.1g/kg),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調查以及處罰情況
我局于2023年7月31日向當事人送達檢測報告,現場檢查未發現有該批次不合格水晶蒜在售。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三)項的規定,構成了銷售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水晶蒜的違法行為。鑒于當事人上述批次水晶蒜已全部銷售,且已履行進貨查驗的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決定對當事人免予行政處罰。
安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6日

您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