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3年10月8日,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14期),涉及長陽夷農電子商務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湖北老巴王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生產的“干土豆果果”。

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14期)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發布《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對36批次抽檢不合格食品開展核查處置的通知》(市監食檢函〔2023〕225號),涉及我省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各1家,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長陽夷農電子商務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湖北老巴王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生產的“干土豆果果”
(一)抽檢基本情況
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綜合檢測中心受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委托,對長陽夷農電子商務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湖北老巴王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生產的“干土豆果果”(生產日期:2023-04-02,規格型號:500g/袋)進行抽樣檢驗,抽樣單編號為GJC23000000001537297ZX,經檢驗,水分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的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1.生產環節
湖北老巴王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生產的該批次干土豆果果不合格原因是經營者儲存不當所導致,依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六十條的規定,長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當事人不予行政處罰。
2.經營環節
長陽夷農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條和第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的規定,長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當事人處以沒收違法所得399.70元和罰款400元的行政處罰。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1.生產環節
湖北老巴王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生產的該批次不合格產品的主要原因是經營者產品儲存不當受潮導致。
2.經營環節
長陽夷農電子商務有限公司銷售該批次不合格產品的主要原因是產品儲存不當導致返潮。整改措施如下:在后續的產品儲存過程中,切實做好防潮措施,確保產品質量安全。

您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