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11月9日,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關于7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29期),涉及重慶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的消毒餐碗。
(一)抽檢基本情況
重慶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當事人”)使用的消毒餐碗,經抽樣檢驗,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項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向當事人送達檢驗報告并進行了現場檢查。因當事人使用的消毒餐碗為復用餐飲具,故未采取召回措施。經查,當事人使用的消毒餐碗進行清洗消毒,是當事人在用餐后安排本公司的工作人員進行操作的。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進行自查整改,指導當事人認真排查餐碗清洗消毒過程中的問題,并對相關人員進行及時批評教育,防止消毒餐碗再次出現殘留洗滌劑成分超標的情況。當事人已向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提交了整改報告。
(三)對經營者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針對當事人涉嫌使用不合格消毒餐碗的行為進行立案調查。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應當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警告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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