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第39號)重慶市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在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涉及我區1家生產企業,共1批次食品不合格。現將核查處置完成情況通告如下:
一、重慶百美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江津原漿酒
(一)抽檢基本情況
重慶市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予以調查。經查,該批次生產日期為2023年5月25日的江津原漿酒共計600瓶,抽樣4瓶,截止報告送達當日,當事人生產的上述同批次江津原漿酒已全部銷售完畢。
(二)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重慶市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督促和協助重慶百美酒業有限公司排查不合格原因,經查,造成該批次生產不合格原因系生產工藝把控不嚴,釀造過程中沒有掌握好時機、溫度等技術指標。重慶市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其限期整改,要求其持續做好落實主體責任,做好出廠檢驗,本局后續將加大對該單位的日常監管力度。整改后,該公司復查結論為合格。
(三)對經營者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重慶市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4年2月20日對重慶百美酒業有限公司依法立案進行調查。立案后,執法人員依法對當事人的經營者進行了詢問調查,并制作了詢問筆錄,提取了相應的書證,經過調查取證,已查清案件事實。重慶百美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江津原漿酒甲醇不符合GB 2757-2012《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蒸餾酒及其配制酒》要求,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三項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并對當事人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
重慶市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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